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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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ZZ(南)2401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8.0000 万元,招标
人为光泽县玉女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实施范围为洁净区域内的结构部分、通风系统、电气系统、设备部分、制冷
系统、钢平台(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到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电器商场 3 楼)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递交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 15 号行政
服务中心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 15 号行政服务中
心 3 楼)
七、其他
货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光泽县北坑矿泉水开发利用项目第二条
生产线配套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
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KGZZ(南)24013。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南平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
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
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和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号。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
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
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
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
不在此处填写。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6、报名
6.1 供应商报名期限: 2024 年 0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
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告中注明的地点报名】。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
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
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4 年 0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
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 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电器商场 3 楼)
获取。
7.3、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8、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8:30(北京时间)递交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大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 15 号行政服务中心 3 楼)(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
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07 月 15 日 8:30(北京时间),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
厅(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 15 号行政服务中心 3 楼)。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
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光泽县玉女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 39 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法:15980970141
12、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电器商场 3 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法:0599-7929596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银行账号:354008580018010002595。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
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
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
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1 1-1 43000 瓶/小时 550ml 瓶装水生产线净化车间设备货物类采购及配套设计服务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是 1 批 2080000 2080000 416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光泽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泽县玉女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文昌路 39 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5980970141
电子邮件:9599235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 卖)三楼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99-7929596
电子邮件: 1293390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北坑矿泉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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