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拟使用草地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拟使用草地公示
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由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项目总投资84.43亿元,用地总规模32.4916公顷,建设规模500万吨/年,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煤矿工业场地位于中台镇下河村和东王沟村,煤矸石周转场位于中台镇下河村和独店镇姚李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灵台县优化产业布局,同时能够带动煤炭产业上下游发展,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该项目煤矸石周转场拟永久使用草地类型“国土三调”数据为其他草地,面积2.4456公顷(折合36.6840亩),草原类型全部为暖性灌草丛,属天然草原,非基本草原,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李沛
建设项目名称: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灵台矿区安家庄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3〕1307号)
项目申请单位: 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中台镇下河村和东王沟村,独店镇姚李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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