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公示
2024年6月20日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草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使用林地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家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二、建设单位:甘肃永润煤基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三、批准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中台镇下河村、东王沟村,独店镇姚李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5.5852公顷。
2、林地权属:拟永久使用中台镇下河村集体林地4.6924公顷,东王沟村集体林地0.3488公顷;独店镇姚李村集体林地0.5440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疏林地5.5852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地方公益林5.5852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永久使用Ⅲ级保护林地5.5852公顷。
6、 使用林地类型:拟永久使用其他林地5.5852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拟采伐林木2545株,采伐蓄积75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工业区、生活区、煤矸石周转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