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佛湖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花影河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万佛湖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花影河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工程招标编号舒2015-015
工程名称舒城县万佛湖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花影河人行道及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
建设单位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民委员会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标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公路、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3、投标企业不得有限制投标的处罚;4、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5、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天。
建设规模花影河人行道及绿化工程,全长约482米,宽1.5m。约35万元左右
发布时间 2015年9月11日
详细信息介绍
1、工程概况:花影河人行道及绿化工程,全长约482米,宽1.5m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含节假日)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代理单位: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舒城分公司
5、联系人:王女士 180*****615
6、报名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舒庐干渠管理局五楼
7、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3)拟任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具体要求见备注)现场提交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8、备注:①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③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

建设单位 (盖章)

2015年9月11日
招标管理机构 (盖章)

2015年9月11日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

2015年9月11日


标签: 人行道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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