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租赁设备项目

双河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租赁设备项目

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双河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租赁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SCZJ-FZC-********

采购人单位

四川省长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宋家坝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

联系电话

187*****363

联系人

李老师

代理机构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一段398号(竹海丽景)B5号楼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人

028-********

供应商名称

重庆阿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9.6元/吨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按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标准收取(大写:人民币按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标准收取)

磋商小组名单

杨芳、余付堂、周秀宣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内容


服务名称:双河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租赁设备项目;
服务范围:双河镇竹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双河镇珙晏路金鱼村,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d,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d,该厂采用A/O工艺,主要处理双河镇竹食品园区内竹笋加工浸泡废水及部分园区生活污水,该厂因企业未建预处理设施且部分设施设备损坏,长期带病运行导致不能稳定确保水质达标排放,现急需租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污水处理(运营+租赁方式(不含电费、污泥处置费)),保障园区企业正常生产运行,拟相关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1.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对园区企业污水进行处理,每天污水处理保底量400m3/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安装和调试至达标排放在40日内完成,每延误一天需缴纳2万元/天违约金。安装调试完成后10 天之内将处理量提升至400m3/天,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升至 400m3/天,需缴纳2万元/天违约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进水水质标准参照下表:项目 PH CODcr BOD5 SS T-N NH3-N T-P 氯化物单位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进水 4-9 ≤4000 ≤800 ≤300 ≤180 ≤130 ≤20 ≤*****.供应商成交后及时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人员配备本项目须配置项目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服务人员不低于2人,提供驻场服务,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其他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提供人员信息表(至少包含姓名、任职职务、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及有关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未提及的要求或标准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2.“★”供应商运营后,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每个月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测结论不符合标准3次以上(检测项: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pH、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等),本项目合同终止,涉及赔偿事宜的按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服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原则上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因其他特殊性原因,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形延长合同履约期限,但延期最长为签订至9个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租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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