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010********
本招标项目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经林北街办发〔2023〕133号文件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审批表批准,招标人为林西县城北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第二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施工和运营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林西县城北街道
2.4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是林西县城北街道办事处依托财政资金支持,结合林西县农业发展战略和优势产业,规划建设的林西县城北街道同裕农畜产品交易市场中心区建设项目;主要是带动黄河子村、温都村、半拉山村、五十家子村、乌兰沟门村5个村的农畜产品销售和周边产业的发展,为村集体和村民增收。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建筑占地面积:807.00㎡。总建筑面积:1659.59㎡。地上二层,一层为商铺 二层为超市。建筑高度为8.25M,一层3.6M,二层4.5M。
②配套水电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工程。(实际施工以最终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投资额:*******.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同时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后续维护、管理及运营。
2.7 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运营期限:2年。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1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一体方式。项目建成后,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项目的有关设备和设施实行公司承包管理,由运营方统一收取费用,用以作为设备和设施的常年维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运营期限为2年。到期后确保能继续经营的前提下移交给黄河子村、温都村、半拉山村、五十家子村、乌兰沟门村5个村。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 3-6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黄河子村、温都村、半拉山村、五十家子村、乌兰沟门村5个村。
3.2运营费用
(1)运营租金的支付:
a.土地租金20万/年。按年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于中标人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付到招标人指定承租人账户。
b.项目年收益率租金暂定为项目第三方结算评审金额工程的5%,如上级有相关调整收益率政策,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按年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满一年交付到招标人指定的黄河子村、温都村、半拉山村、五十家子村、乌兰沟门村5个村对应账户;此后每年交纳的土地租金与项目年收益率租金按时支付。
3.3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运营方在运营期内放弃运营的,需要多缴纳一年的相应年度相应收益率的运营租金。并提前半年以书面申请告知甲方。
3.4运营方应保证运营安全,运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营方承担。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5运营方应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运营,不得从事非法运营,不得将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转让、抵押、担保等行为。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运营能力: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若不具备项目的运营能力,可进行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2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运营单位)具备农产品或商贸产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运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本项目中负责项目的运营工作。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计划投资额全部为施工费用,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运营期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5.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5.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30日17时30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7.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 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fcf5-4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和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林西县城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赤峰市林西县松漠大街2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5*****635
监督人:林西县农牧局
地 址:林西县兴林路与松漠大街交叉口林西县政府楼4层
电 话:0476-*******
代理机构:内蒙古程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和美建材城B11-08厅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6*****836
标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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