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第J2标段招标公告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第J2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省莲花冲(湘赣界)至株洲高速公路(简称:莲株高速)项目,已经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869号文件批准修建。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三部分构成,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项目是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境内,起于赣湘两省交界的莲花冲,止于株洲市红旗立交桥东,全长50.382km。项目主线起点至醴陵段(K1093+829~K1111+829)18.07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本项目房建工程(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包括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基地 1处,交警大队1处,治超站1处,其建设建筑面积约21067平方米。(此面积不包含拟利用原有白关养护工区面积)。

1.2本项目设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总监办拟下设3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处),本次仅对第J2标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件。

1.3本项目房建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12 个月。

第 J2 合同段总监理服务期为 38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2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具有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监理合同段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年7月19日至2016 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 ~18:00(北京时间)在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山路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九洲传动隔壁)四楼405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金山路

邮 编:412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周先生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J2

房建工程监理

最近五年(2011年8月10日至 2016年8月9日)按合同段完成过1个房建工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表格应填写监理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并标明序号(评标委员会仅对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项目进行评审,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标依据)。

3、表后必须附①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除附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者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必须将《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7、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3 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最低要求人数

人员资质要求

J2

资格要求

经验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及以上职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处

从事房建专业工作10年经验,其中从事房建施工监理工作8年以上,任驻地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兼建筑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及以上职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处

从事房建专业工作10 年经验,其中从事房建专业监理工作8年以上经验。



注:

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登记单位并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且未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投入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表4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2013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必须由原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重新逐页加盖公章)或原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2、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必须与其对应的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表5 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项 目

要 求

备 注

诉讼和履约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所监工程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9)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标。


注:

1、第(4)、(6)、(7)、(8)项以最近3年(2013年8月10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2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 。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4 人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

(4)进行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

(5)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7)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

(5)投标报价评审;

(6)投标文件的澄清;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4.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1)开标形式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a.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b.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内容已签署姓名或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经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

5.1 通过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1)

(2)业绩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2)

(3)人员配置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

(4)财务能力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4)

(5)诉讼和履约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5)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投标报价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对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在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的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审最高得分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 值

具体评分标准

满分

基本分

1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

15

根据下述各项评价,各项目分三等计分:优(计满分)、良(计80%的分)、合格(计60%的分)。

①、工程概述0.5分。

②、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2分。

③、驻地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1分。

④、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5.5分。

⑤、投资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分。

⑥、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分。

⑦、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2分。

⑧、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方法1分。

⑨、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任务和方法2分。

⑩、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1分。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1分。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分。

2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7.5

4.5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采取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计6~7.5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采取措施可行,计4.5~6分。

3

对本项目的建议

7.5

4.5

①、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本项目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6~7.5分;

②、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计4.5~6分。

4

合计

40

24


6.3 商务评审

该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 值

具体评分标准

满分

基本分

1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驻地监理工程师

35

18

25

12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12分。

最近5年(2011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在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中担任过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每一个项目加3分,加满6分为止。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10

8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8分。

最近5年(2011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在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中担任过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职务,每一个项目加1分,加满2分为止。

机构设置

7

5

机构设置达基本合理,计基本分5分,比较完善的计6分,完善的计7分。

2

监理业绩

15

11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11分;每增加一个达到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项目,加2分,加至满分为止。

3

合计

50

36

最近5年指2011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止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1投标人通过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开标形式性评审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a.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b.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填写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3)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原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7.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投标报价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7.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F=投标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3D,则E=1.5;若D1,则E=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9.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投标报价评分之和。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重新招标

13.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高速公路项目

1.2 项目建设意义:

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公路是莲易公路的一段,项目的改扩建对促进株洲南四县(市)的经济发展,完善我省高速公路路网,进一步加强湘赣两省经贸交流,提高区域内交通通行能力,构建快捷城际通道,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并提升原莲易公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和交通一体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3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起点位于湘赣省界醴陵莲花冲K1093+829,与G320江西萍乡段对接,终点K1144+135位于株洲市区红旗立交桥东侧。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湖南省莲花冲(赣湘界)至株洲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监理招标。

1.4地形、地貌

路线走廊带位于湖南省醴陵市与株洲市,地势总体西高东低。最高黄海高程159m,最低高程51m,地面标高一般在80~120m之间,地貌类型以丘陵和丘岗为主。沿线地形地貌特征分区主要有:红层盆丘陵地区、风化花岗岩丘陵区、板岩丘陵区等地貌,场地相对高差不大,地形起伏较小,构造剥蚀作用强烈,植被较发育。

1.5 工程地质

1.5.1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

地质构造: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已有莲易公路勘察资料,路线走廊带位于醴茶红层盆地和燕山期板杉铺岩体,构造形迹主要呈近北北东至北东向展布,其控制了测区山体、岩层、断裂等主要走向。项目区内新构造运动微弱,表现为间歇性上升,对路线工程影响小。勘察区内存在的主要小断裂为:

F1:走向北东19°,与路线夹角83°,分布于K1112+600;

F2:走向北东37°,与路线夹角70°,分布于K1139+130;

F3:走向北东40°,与路线夹角75°,分布于K1139+530;

F4:走向北东25°,与路线夹角78°,分布于K1140+400;

F5:走向北东48°,与路线夹角65°,分布于K1141+280。

构造走向以北东为主,构造走向整体和路线交角较大,对路线工程影响较小。

地震: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路线所经地域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依据《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的规定,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可采用简易抗震设防,但重要构造物应做抗震设计。

1.5.2不良地质现象

沿线的不良地质主要表现为软土、滑坡、滑塌或崩塌,特殊性岩土主要为全风化花岗岩。

软土:①一般情况下,分布在冲沟、洼地或池塘中的,受地表水的长期浸泡,多属黏性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厚度一般2~3m以内,范围较小;②花岗岩地区,由于全风化花岗岩厚度大,砂性重,透水性较好,所以在地势平坦的低洼积水地段,受地表、地下水的长期浸泡,多呈现软弱土的工程性质,厚度一般较小,勘探揭露厚度多在2~3m以内,但其范围一般较大;部分地段厚度稍大,约3~5m,本次勘探揭露此类性质的软土分布范围较广。

滑塌或滑坡:主要有三种类型:①残坡积层的滑塌或滑坡,发生在边坡体的残坡积土(成分为粉质黏土和碎石土)中,规模一般不大,属于浅层滑塌;②基岩的顺层滑坡,发生在边坡体的岩层中。路基开挖后,边坡岩体易呈临空状态,地表水沿节理裂隙渗入岩体内。在这样的顺向坡中,一方面发育的节理裂隙切割岩体,降低了岩体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下渗的地表水软化岩体内泥质含量高的岩层面或软弱夹层面,降低层面的抗剪强度,同时地下水对边坡体产生后缘推力、底面顶托等作用,从而使边坡体沿软弱面(滑动面)顺坡向向下滑动。③花岗岩残积层滑坡:花岗岩风化后形成的残坡积层遇水易崩解、软化,具有弱膨胀性,自身抗冲刷能力极差;坡面在遭受降雨的强烈冲刷时,在山坡坡面上易浅层或深层的滑移。

全风化花岗岩:拟建线路花岗岩广泛分布,约占线路里程的60~65%。风化后的花岗岩常常具有以下特点:①形成的残积物按工程分类为粉土质砂,呈颗粒松散的砂泥质结构,雨水易崩解、软化,具有弱膨胀性,自身抗冲刷能力极差;②含有较多的云母片,在地势平坦或低洼积水地段,受地表、地下水的长期浸泡,多呈现软弱土的工程性质;3、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差异风化(球状风化、囊状风化等)现象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差别较大;4、液限偏大,粉砂质含量高,强度指标不大,抗变形稳定性及水稳定性差,粘结力小,结构松散,水稳定性差,承载力较底。


1.6气象、水文

项目区域属中亚热带大陆季风湿润气候区,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冬季少寒冬,夏季多酷热,秋季晴朗温暖,春末初秋少雨多旱。境内年平均气温16.0~17.5℃,一年中七-八月份气温最高,一月份气温最低。多年平均降水量1218.5~1473.5毫米,雨水大多集中在4~6月,易遇夏秋连旱。区域无霜期272~304天,日照时数 1347.3~1615.3小时,霜冻出现在十二月至次年三月,以一月最多。

线路区发育湘江的1级支流渌水及数条小溪流,水系较发育,以长年性溪流为主要地表水体;水位、水量随季节性变化大,小溪流多具暴涨暴落特点。

根据地下水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及水力特征,项目区地下水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两种类型。

松散岩类孔隙潜水:赋存于第四系残积坡积、冲洪积层中的碎石、粉砂、砾砂层等松散层内。区内的风化花岗岩残坡积层,砂性重,透水性较好,其富水性较好,但水量一般较小,随季节变化明显;渌水及其支流一级阶地砂砾卵石层,与河水相连通,互为补给、排泄,较丰富。

基岩裂隙水:赋存于变质后形成的沉积碎屑岩(板岩)的各种裂隙及断裂密集带附近。板岩受各种构造运动影响,节理裂隙一般较发育,其中泥质结构的板岩由于裂隙多被风化后的泥质物充填,不利于降雨下渗,富水性较差;砂质结构的板岩地层透水性及富水性较好,地下水较丰富。

1.7沿线环境敏感区(点)重要设施的分布及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路线经过的县市虽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但路线走廊带绝大部分路段处于人类活动长期作用的地方,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基本上已遭到破坏,珍稀濒危动植物存在的可能性很小。

本项目路线所跨渌江河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设计中考虑减少水污染措施。

路线局部路段集镇房屋较密集,设计中考虑了减少声环境污染的措施。

1.8沿线土地资源状况及对项目的影响

醴陵市2010年土地总面积2157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3.30亩,其中农用地1854.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86%,建设用地215.7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0%,未利用地86.4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株洲市芦淞区2010年土地总面积143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0.77亩。

针对本项目耕地资源缺乏的特点,项目设计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地形,避免大填大切,合理取弃土,尽量少占用和分隔良田、林地,将征用土地数量作为路线方案比选重要指标。

1.9筑路材料供应、运输情况及对项目的影响

沿线筑路材料比较丰富,四季宜采,大多离线位较近,运距不远,以购买为主,亦可自采。石料、砂:本项目沿线石料较丰富,主要石场有栗山坝大石桥、株洲白关镇泉源石场、板杉乡寨下石场、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洲采石场。区域内有湘江、渌水,湘江均匀分布着比较多的砂、砾石料场,储量丰富。

钢材、水泥、沥青、木材:钢材、水泥可从株洲市、湘潭市、醴陵市、江西萍乡市等地方购买;木材可就近解决;沥青可购买克拉玛依油田的优质沥青或进口优质沥青。

工程用水及用电:沿线水资源丰富,运距近,采运方便,基本满足工程用水。

沿线电力情况供应良好,工程用电可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解决,建议自行准备部分发电机,以备急需。

运输条件:项目区内主要公路有醴茶高速公路、醴潭高速公路、老G320等,可利用作为本项目的纵向施工便道。横向施工便道的设置部分可基本利用原有地方乡村道路改造,部门路段需修建施工便道。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莲花冲至醴陵段由原二级公路改扩建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一级公路,与G320江西萍乡段准一级公路对接,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路线长度(K1093+829~K1111+829)18.076km。醴陵至建宁隧道西出口段由原二级公路改扩建为双向四车道标准的高速公路,建宁隧道西出口至红旗立交桥东侧将原老路为24.5m的一级公路路面进行改造升级为高速公路,与醴茶、浏醴高速形成高速路网,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长度(K1111+829~K1144+134)32.306km。

本项目全长50.382km,路基土石方427.18万m3,路面50.382km,全线桥2720.4m/ 28座,隧道270m/1座(双洞),涵洞172座,通道15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座。沿线设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其中包括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治超站1处、路政中队1处、交警中队 1处。

3、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38个月;

J2标段监理总服务期38个月,其中准备期2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湖南省莲株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面积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板杉主线收费站

2617


2

姚家坝匝道收费站

1627

 合建

3

姚家坝交警大队

1745

4

姚家坝路政基地

1143

5

白关匝道收费站

1708

6

株洲主线收费站

3398


7

治超站

626


8

醴陵服务区

8205


合计

21069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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