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QZ-LSYJ-2024062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
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
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
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按照上述时间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63 号 11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63 号 1109 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QDQZ-LSYJ-20240621
2.项目名称: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3.项目内容:负责新建 40 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评估、设计,标志牌的制作、运输、
安装及管护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0 万元。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0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63 号 1126 室;
6.3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两项
提供任意一项: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6.4 售价:每套 2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6.5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
标人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 49 号
联 系 人:李彩霞
电 话:0532-889986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63 号 1126 室
联 系 人: 代玉芬
电 话: 0532-88913680
电子邮件: zgqdqz@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