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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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
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TH-202406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标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8.51 万元,招标人为丹
江口市浪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标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江口市库区入库支流-浪河(浪河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湿地尾水提标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
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2022]9 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
企业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
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4)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
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
完成过 1 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供应商登录相应网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湖北同辉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丹江口沿江大道 28-3)现场获取。
(2)网络获取:将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清晰扫描件及经
办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的发送至邮箱 36985045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
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3、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江口市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丹江口市浪河镇浪河大道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597882808
电子邮件:8469984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江口沿江大道 28-3
联 系 人: 温女士
电 话: 16671476686
电子邮件: 3698504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人工湿地 尾水提标 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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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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