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荣民高新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荣民高新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西安荣民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17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荣民高新壹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经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荣民高新壹号位于西安高新区丈八街道,属于房地产项目。项目征占地总面积3.64hm2,其中净用地2.32hm2,代征用地1.32hm2。项目建内容包括 1#、2#办公/酒店/商业楼、3#、4#办公楼、裙房、三层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m2,地下建筑面积*****.34m2,绿地率22.1%,容积率8.98,建筑密度56.8%,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37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97个。项目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29.66万m3,开挖土石方量27.45万m3,回填土石方量2.21万m3,借方2.10万m3,余方27.34万m3。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5月完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项目区为渭河阶地地貌,属西安市渭河阶地、城市重点预防区,以水力侵蚀为主,背景侵蚀模数200t/km2?a,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DB6101/T 3094-2020)中规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新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方案确定施工期防治指标为渣土防护率92%,土石方综合利用率30%,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8%,下凹式绿地率30%,透水铺装率25%,综合径流系数0.4,雨水径流滞蓄率30%。

(三)同意该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安排。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有土地整治0.51hm2,雨水管网733.74m,透水砖铺装1226.99m2,植草砖铺装522.00m2,土地整治0.34hm2,雨水蓄水池2座,下凹式绿地0.16hm2,屋顶绿化0.51hm2,乔灌草绿化0.34hm2,密目网苫盖2.99hm2,临时排水466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槽1座,洒水抑尘2820台时。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80.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0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决定书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按照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等成果资料。

(五)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按规定补充或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进行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行政许可自印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满3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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