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公司—萤石矿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华电公司—萤石矿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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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标段号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BSG法人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号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在岗要求
SBSG项目经理1名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名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在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e.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f.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电子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1项(5)目所列任一情形。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3项(6)目中所列任一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1。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40分;(2)主要人员:25分;(3)技术能力:10分;(4)履约信誉:15分;(5)业 绩:10分。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当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1)至(8)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2.2(1)施工组织设计40分(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对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5分。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6分对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分对是否满足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分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分对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6~6分。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5分。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对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3分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1.8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2.2.2(2)主要人员25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
项目经理每提供 1 个担任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的个人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加3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8分;
项目总工每提供 1 个担任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的个人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加2分。
2.2.2(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分技术能力10分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信誉15分履约信誉15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10分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6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每增加1项加2分,本项最高加4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6.1项细化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若上述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款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项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SBSG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 5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
成过 1 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
标段号
SBSG
标段号
SBSG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SBSG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SBSG
项目
经理
1 名
项目
总工
1 名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
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
(公路工程)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 G
(公路工程)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在岗要求
无在岗项
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
撤离)。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人:
1
评标
方法
(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在 2023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
人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工
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f.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
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
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电子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求。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5.2.1 项(5)目所列
任一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
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
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
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
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5.2.3 项(6)目中所
列任一情形。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1。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2.2.3
3.2.4
第一个信封评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2)主要人员:25 分;
(3)技术能力:10 分;
(4)履约信誉:15 分;
绩:10 分。
(5)业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
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
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
过详细评审。当多个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得分相同时,
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通过第一个信
封详细评审,当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总分得分相同时,则依次
按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1)至(8)得分高的投标人优
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1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
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总体施工组织
布置及规划
5 分
(2)主要工程项目
的施工方案、方法
与技术措施
6 分
(3)工期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6 分
(4)工程质量管理
体系及保证措施
6 分
(5)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
6 分
(6)环境保护、水
土保持保证体系及
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
物保护保证体系及
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
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
5 分
3 分
3 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与业绩
15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与业绩
10 分
对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等进行
评审,内容完整的得 3 分,内容全面
并且合理可行的得 3~5 分。
对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科学
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
程度等进行评审,内容完整的得 3.6
分,内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
3.6~6 分。
对是否满足工期要求、工期保证体系是
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证措施
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
整的得 3.6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
得 3.6~6 分。
对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
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
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3.6 分,
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6~6 分。
对安全生产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
可行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6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6~6
分。
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是否
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
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3 分,内
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5 分。
对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是否
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进
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1.8 分,
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1.8~3 分。
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
案等进行评审,内容基本完整的得
1.8 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1.8~3 分。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2 分;
项目经理每提供 1 个担任三级及以
上公路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
经理职务的个人业绩加 3 分,本项最
高加 3 分。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8 分;
项目总工每提供 1 个担任三级及以
上公路项目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
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的个人业绩
加 2 分,本项最高加 2 分。
2.2.2(1)
施工组织
设计
40 分
2.2.2(2)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
能力
履约
信誉
1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本次招标不考核此项内容,投标人均
得 10 分。
15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15 分
2.2.2(3)




业绩
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 10 分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6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 5
年(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
工每增加 1 项加 2 分,本项最高加 4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 3.6.1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
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上述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
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 3.5.11 款
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
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
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
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
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
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
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2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
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第 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
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
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
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
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
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
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
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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