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氧液态的询价公告

关于医用氧液态的询价公告

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医用氧(液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查及询价,诚邀有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推介,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参数

暂估量

备注

1

医用氧(液态)采购

O2≥99.5%

200吨/年

二、参与人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方式:通过我院平台报名。报名地址:http://wap.lcxrmyy.net/oahome/cgb/index.html

项目网上查询:柳城县人民医院外网(http://rmyyzbb.lcxrmyy.net )。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11:00时

五、交流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7月1日下午在招标办现场或者电话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相关信息。

六、需提交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与本次市场调查的公司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联系方式;报价表;技术参数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在我院平台上传后,需加盖公章后邮寄纸质资料至:柳城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韦先生(收)

七、报价资料文件由医院保留,不再退回。

八、任何疑问可联系我院招标办。

联系人:

韦先生 电话:0772—******* 134*****593

吴先生 电话:173*****109

基本要求及其他说明

本项目包含柳城县人民医院范围内的医用氧气(液态)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结算时以实际用量为准。

(一)医用氧质量标准: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修订批件号XGB2021-061)标准。

(二)医用氧专用设备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证及时、足量供应采购人医用氧(液态),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否则供应商负全部直接及连带责任。

2.供应商的医用氧(液态)包装材料(容器)应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准;医用氧(液态)充装应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供应商应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或具有液氧罐运行数据上传功能),随时监测液氧(罐)压力过大或者过小等各种突发出现的故障。在液氧到达警戒值后及时进行供氧,并配合采购方完成所有的查验收手续。

4.承担供氧设备(含液氧储罐、气化器、调压阀、压力表、安全阀等供氧设备设施)的提供、维修、保养及定期检测。

二、报名需知:

1、通过我院平台报名时必须上传资料文件,需压缩成单文件,格式为rar或pdf格式;文件大小在5M以下。报名成功后,需打印资料文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版至我院招标办。

2、资料文件扫描、装订顺序:

(1)报价表(附报价有效期、付款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扫描前需加盖公章)

(2)服务承诺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反映企业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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