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元县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庆元县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的委托,就其庆元县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浙诚远庆*******

2.项目名称:庆元县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服务进度:2024年7月底前形成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算名单;2024年9月底前,完成庆元县工业排污单位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并提交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每家企业形成一个核定报告。(具体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7月8日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确认】。未按上述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六、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5: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会议室(庆元县行政服务大楼12楼)

九、磋商时间:2024年7月8日15: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会议室(庆元县行政服务大楼12楼)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联系人:陈女生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578-*******

地 址:庆元县行政服务大楼12楼(庆元县濛洲街2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夏永聪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周伟平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 址: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十三、本公告公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采购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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