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1/20-QT-009)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建设期生态调查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昌波水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为大(2)型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调查工作任务,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终止,计划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31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1/20-QT-***** | 工程建设期生态调查监测服务 |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负责承担昌波水电站建设期陆生生态调查监测与评价;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负责承担昌波水电站建设期水生生态调查监测与评价;3、与上述生态调查监测相关的技术配合内容。 | 500 |
(1)生态调查监测目的
为掌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区域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采取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后的效果,以及指导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研究和工程措施的实施,须对昌波水电站建设区所涉及的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影响区域开展全面的调查监测,为阶段环保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提供基础数据,为昌波水电站创建精品工程目标的实现夯实基础。
(2)陆生生态调查监测
为掌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区域陆生生态的影响程度,以及采取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实施后的效果,对昌波水电站建设区所涉及的陆生生态影响区域开展全面的调查监测。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陆生生态调查监测内容见技术文件。
陆生植物每次调查时间为调查当年的5-8月,陆生动物调查应在收集历史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获得至少2个完整年度不同季节的现状资料。陆生生态调查实施年度计划参见下表,具体实施调查的年份,在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陆生生态调查监测时间计划表
年份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小计 |
陆生调查监测 | 第1次 | | 第2次 | | 第3次 | ◆ | 第4次 | 4次 |
说明:1.◆表示电站计划下闸蓄水时间。2.最后1次同步开展植被恢复效果调查。
(3)水生生态调查监测
为掌握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采取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后的效果,对昌波水电站建设区所涉及的水生生态影响区域开展全面的调查监测。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水生生态调查监测内容见技术文件。
水生生态调查实施年度计划参见下表。在2024~2030年总共开展7次水生生态调查。其中每次水生态调查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两期,鱼类早期资源调查应至少包括3~4月及9月。具体实施调查的年份,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建设期水生生态调查时间计划表
年份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小计 |
水生调查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5次 | 第6次 | 第7次 | 7次 |
工程项目概况
金沙江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区域河段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周边主要城市有:北向的巴塘县,南向的德荣县,西向的芒康县,东向的乡城县、稻城县。电站上游方向50km附近有国道G318道路经过,下游方向130km附近有国道G214道路经过,工程区沿河左岸有连接巴塘至得荣的竹(巴笼)茨(巫)县级公路和215国道通过,左岸沿河岸有巴塘至德荣的县道及乡村道路通过。工程可从左岸上游、下游及右岸三个方向进场,总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昌波水电站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已建成的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在建的旭龙水电站。昌波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km,多年平均流量为948m/s。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调节库容0.081亿m,死水位2382m,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以“环评函〔2021〕89号”文印发了《关于金沙江上游规划实施波罗、昌波水电梯级流域环境影响重要问题深入论证报告有关意见的函》,同意将昌波水电站纳入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实施方案。2022年6月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2〕151号对《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3年5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23〕611号”对昌波水电站进行核准批复。2023年8月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总体设计及“三同时”实施方案。
昌波水电站建设里程碑目标:(1)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工程筹建期,完成征地移民、招投标工作,以及部分主要场内道路、渣场治理、砂石加工系统、供水供电等项目施工;(2)2025年11月,大江截流;(3)2029年1月,大坝混凝土浇筑完成;(4)2030年1月,引水隧洞具备过流条件;(5)2030年1月,下闸蓄水、首台机组具备发电条件;(6)2030年5月,全部机组投产。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建设期生态调查监测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担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施工期陆生及水生生态调查工作;(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蓄水环保验收调查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9.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18年1月至今主持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施工期陆生及水生生态调查工作;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18年1月至今主持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蓄水环保验收调查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或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10.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本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5 17:00到2024-07-02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完成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187*****654;投标保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139*****227。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4-07-16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仲绍敏 | 028-********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仲绍敏 | 028-********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昌波分公司
地 址: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 系 人:许瑞安
电 话:02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黄溯
电 话:010-********
电子邮件:huangsu@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