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

招标信息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5 16:46

附件3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年7月3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JDA024。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2。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7月3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整,标书费2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7月2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82*****602

招标联系人:邢方泽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空气离合器

φ3.6×6.0m溢流型球磨机

1

详见招标要求

2

空气离合器

φ4.5×7.6m溢流型球磨机

1

详见招标要求














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溢流型球磨机配套用空气离合器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印尼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国外。

海拔高度:厂区海拔高度≤1000m。

室内/室外:设备室外露天布置。

现场厂区区域年平均温度相差不大,原因是一整年在这个区域的旱季和雨季的水分含量相差不大。例如曾在十一月份的中午最高达到的温度是31.9度,而在五月份的晚上最低的温度是在22.6度。当地空气潮湿度是81至88%,平均最低是发生在九月份,而最高时是在二三月份。

风速总体不大,平均风速为1.26m/s ,最大风速约2.75m/s,最小风速为0.32m/s。工程区域现场平均风速为1.03m/s,风速最大出现在11月约1.34 m/s,5月底风速最小为0.77 m/s。

工程场地所在区域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面峰值加速度为0.25~0.30g,相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该区域范围内地壳稳定性良好,未发现有明显活动的断裂构造,厂区内不存在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属相对稳定的地质体。

供电条件:

高压电源:10kV±7% ,50Hz±0.5%,三相电源;

低压电源:380V+5%/380V-10%,50Hz±0.5%,三相电源

220V+5%/220V-10%,50Hz±1%,单相接地。

仪器电源:220v 50hz ± 1%,单相24VDC 稳压电源。

厂控系统电源:220v50hz ± 1%,单相电源。电源:220V 50Hz±1%,单相24VDC。工厂控制系统输出电源:220V,50Hz或24VDC。

供水条件:水压0.3~0.4MPa,水温25~34℃,工业用水。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24h/天,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磨机主要技术参数

磨机规格:φ3.6×6.0m溢流型球磨机

主电机功率:1250kW

离合器转速:200r/min

电机的失步转矩(最大转矩)为额定转矩的2.0倍

磨机的筒体工作转速:17.3 r/min

磨机筒体内径:φ3600mm

充填重量(包括物料和钢球):~111t

介质充填率:35%

3.2相关技术要求

离合器安装在同步电动机与传动齿轮装置的小齿轮轴之间,离合器摩擦轮毂安装在被驱动端(小齿轮轴端)。

气源参数:气量0.8m3/min,压力1MPa。

四、供货范围

4.1空气离合器供货数量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空气离合器本体,带轴向锁紧装置等,整套气动控制系统,标准的气罐组件和储气罐,包括连接管路、阀、控制仪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之间管路、储气罐和空压机之间管路(每根10米)等;带电气控制箱,带接线端子;带进气旋转接头和旋转接头组件。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要求离合器采用广泛应用于球磨机、自磨机、半自磨机的气动轮毂式离合器。

5.2离合器结构设计要求简单可靠。采用闭路系统结构,除离合器启动抱紧时需要进气外,正常运行时无需进气。维护离合器时,无需拆掉传动轴和从动轴。仅需要拆除螺栓就可以将离合器本体和轮毂从两个轴之间卸下。

5.3离合器须保证在极短时间内能带来达到运转速度所需的高惯量负载。保证磨机逐步线性加载、平缓起动,避免超过电力的最大峰值功率,保护动力传动系统免遭高扭矩电机和非常规起动所带来的严重重击。

5.4离合器使得同步电机驱动球磨机的启动时间保证为4到7秒之间,不能超过7秒钟。

5.5离合器应用在0.7MPa气源气压下能够提供的扭矩安全系数>2.25。正常传递电机扭矩所需的气源气压不得大于0.7MPa。工作压力0.65~0.8MPa可调。

5.6离合器的轮毂式摩擦面必须具有极高的承扭能力,保证摩擦材料表面磨损均匀,结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三、技术性能及参数”的各项要求。

5.7离合器应采用必要的通风设计,保证磨机启动时快速散热。

5.8离合器应带轴向锁定装置,限制电机轴的串动,防止损坏电机轴的轴承。包括轴套、摩擦轮毂、带橡胶气胎的离合器、旋转接头等。

5.9离合器的气动控制系统和储气罐须带有压力调节器,流量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压力表开关等。实现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启动。包括脚架、元器组件、鼓轮、轮毂、旋转阀、控制阀、气罐、气压调节器、控制柜等。

5.10储气罐在离合器供货范围内,并将储气罐的一次检测元件配置齐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空压机之间的系统供气的管路由离合器厂家负责约10米,管件采用不锈钢。离合器厂家需提供压力、流量等参数及管路设计要求、必要的制造图等。储气罐的设计压力12bar,材质碳钢。离合器储气罐必须带有国家质量监督局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

5.11离合器应配套就地电气控制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柜内留有接线端子,控制箱盘上有按钮和选择器。

5.12空气离合器两端的轮毂与轴套的孔径及键槽的尺寸,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以保证电机轴和小齿轮轴与离合器的配合安装。离合器总长即主电机轴端和小齿轮轴端之间距离。

5.13实现球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启动。气源通过过滤器进入调压阀,调压阀将空气压力调节至系统所需压力。首次启动时,如果管路里的压力达到0.1~0.3bar左右时,压力开关将阻止电机启动。离合器启动器打开后,电磁阀打开,压缩空气进入离合器,此过程将持续4~7秒,可通过流量控制阀调节启动时间。当管路压力突然下降到所需压力的90%时,压力开关会发信号给控制系统,要求电磁阀关闭,即离合器迅速放气以脱排。

5.14乙方需提供空气离合器选型报告一份。

5.15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铭牌要求中英文对照形式。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除另有规定,铭牌至少应有制造厂厂名和产品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主参数等。

5.16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5.17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5.18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5.19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英文双语版本,操作屏中英文切换界面形式。

5.20必须满足本项目现场室外露天使用要求。

5.21所有开关量信号均为无源常开接点信号,每个信号接点容量大于2A。

六、标准和规范

空气离合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包括: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检查和测试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服务

8.1在甲方厂内,乙方无偿负责对甲方服务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及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保证甲方服务人员可以独立对乙方设备进行指导安装及调试;如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有疑问,乙方需远程视频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8.2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偿派遣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解决。

8.3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业主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所有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8.4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4.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4.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4.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4.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4.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5乙方的培训需保证业主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编写书面中英文培训教材、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均含电子版),对业主人员就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进行培训。

8.6其余技术服务

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负荷试车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出现制造质量问题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确认并解决有关问题,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备忘录等,双方代表应签字予以确认。

乙方人员的服务内容从安装时起至验收试车合格质保期满为止,详细内容如下:

---检查乙方的供货范围

---设备本体及其相关辅助设施的安装指导

---按照技术文件、图纸以及相关标准检查合同设备

---合同设备试车及验收试车的指导

---编写书面中英文培训教材、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均含电子版),对甲方人员就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进行培训。

在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必须就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向甲方人员做出正确的解释,并对存在的不完整性和缺陷予以纠正,以使安装能正常进行。

乙方必须负责提供正确的指导,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正确指导进行组装、安装、试车和运行操作,所有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未按乙方的正确指导进行操作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甲方安排工程师对现场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含: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安装规程,操作规程,设备检修及维护,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培训的时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并统一计入现场服务时间。

8.7售后服务

8.7.1售后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8.7.2质保期内/外设备问题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负责货物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通过电话、视频或邮件沟通解决设备故障,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甲方提供发生故障部位的图片给乙方,乙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书面回复。一般质保零件在确认赔偿后及时免费将所需配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遇暂时确实难以提供的质保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适当延长交货时间。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若需要乙方派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派遣工程师,费用双方协商。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乙方承担所派工程师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

质保期外设备问题处理:首先乙方应积极配合通过电话、视频沟通解决问题。若业主提出需要安排乙方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乙方有义务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帮助甲方解决设备问题,业主承担乙方所派工程师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另外并支付乙方所派工程师服务费,费用另行约定。

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确认后,甲方有权依据检验结论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

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于业主过失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业主负责。

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故障,乙方收到甲方的函、电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派人与现场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网络平台上完成相关问题的解答及指导,实行三包服务(易损件除外),乙方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免费更换。若因乙方问题,仍无法解决,经乙方沟通人员确认属实需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则乙方应派人员到现场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质保期外乙方应及时维修并只收成本费。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货物(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货物(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十天运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

8.7.3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派出适当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和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8.7.4备件供应保障措施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以区别于本体。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全部货物到达现场起18个月或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满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质量缺陷或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无偿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应为零部件或整机被更换后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止。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9.6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其中,主体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要求为中文和英文双语版本或中英文对照版本。

9.7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问题,乙方派技术人员在约定时间之内解决问题,并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相关费用。

十、监制检验、检验、试验

10.1监制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

磨机质量监制和检点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和H点。

R点: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乙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甲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乙方现场参加见证。如果甲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乙方没有甲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不会自动转入下道工序,将与甲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甲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乙方和甲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复印3份,交甲方监造代表1份。

10.2检验

(1) 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等均应遵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遵守行业、企业有关标准和规范。

(2) 检验内容:材质、数量、型号、规格及参数核对清点,尺寸和外观检查,焊缝检验,资料的审核。

(3)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材质证明及检测和试验报告、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外协和外购件出厂合格证、部件组装和总装检测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防腐涂装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零部件热处理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4) 对于出厂检验,乙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场,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检查,乙方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报告。

(5)设备制造期间,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甲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10.3试验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规范书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1.1.2设备表面:碳钢表面进行Sa2.5除锈处理,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

11.1.3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62 R03 大红,总漆膜厚度不低于300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设备涂漆必须保证满足长期海运和现场环境使用要求。

11.1.7油漆采用防腐涂料,三底三面,干膜厚度300μ m,油漆标准按照室外海洋标准执行。户外重度防腐,符合安环要求。

11.2包装

11.2.1包装满足国际出口现行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GB/T7284-2016《框架木箱》和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振、防变形、防腐蚀、放丢失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2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不发生质的变化。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

11.2.3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同时标注“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以区别于本体。

11.2.5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6供方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

1)每小件包装箱货物需集装在规格为3米*2.5米*2.5米或6米*2.5米*2.5米的框架箱内,框架箱应能承受正常的挤压。重量不超过28 吨,避免零碎小件包装。
2)木箱包装应在供应商当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做木质熏蒸并提供熏蒸报告,并在木质包装上打上“熏蒸标识”或“IPPC 标识”。建议采用胶合板,不需做熏蒸。
3)对裸装货物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用中英文注明吊装点及困扎点,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垫木需有熏蒸标识。
4)原则上货物包装后长度不能超过6米,宽度不能超过2.5米,高度不能超过2.5米。

5)大件运输必须配有吊装点、捆扎点,有明显的吊装中心标识,电机需抽真空做三防木箱包装。

6)所有货物必须有对应箱号及唛头并配有内外装箱单(装箱单不体现生产厂家相关信息),甲方提供唛头模版。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气控制设计资料、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原理图、外部接口条件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要求:

12.2.1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电气元件清单,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12.2.2所有随机资料全部邮寄给甲方,不随设备发货。

12.2.3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保证一一对应。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和损坏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和损坏的部分。12.2.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所有资料提供中英文对照或中文、英文双版本,纸版每版本5套,电子版1套,要求表达的内容必须一致。根据不同资料内容,要求技术文件分别采用Word、Pdf、CAD等对应版本,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3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4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技术协议与商务合同不一致时,按商务合同执行。



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溢流型球磨机配套用空气离合器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印尼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国外。

海拔高度:厂区海拔高度≤1000m。

室内/室外:设备室外露天布置。

现场厂区区域年平均温度相差不大,原因是一整年在这个区域的旱季和雨季的水分含量相差不大。例如曾在十一月份的中午最高达到的温度是31.9度,而在五月份的晚上最低的温度是在22.6度。当地空气潮湿度是81至88%,平均最低是发生在九月份,而最高时是在二三月份。

风速总体不大,平均风速为1.26m/s ,最大风速约2.75m/s,最小风速为0.32m/s。工程区域现场平均风速为1.03m/s,风速最大出现在11月约1.34 m/s,5月底风速最小为0.77 m/s。

工程场地所在区域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面峰值加速度为0.25~0.30g,相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该区域范围内地壳稳定性良好,未发现有明显活动的断裂构造,厂区内不存在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属相对稳定的地质体。

供电条件:

高压电源:三相10kV,频率50Hz。

低压电源:380V,50Hz,三相电源;

220V,50Hz,单相接地。

仪器电源:220V,50Hz,单相24VDC稳压电源。

供水条件:水压0.3~0.4MPa,水温≤30℃,工业用水。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24h/天,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磨机主要技术参数

磨机规格:φ4.5×7.6m溢流型球磨机

主电机功率:2500kW

离合器转速:200r/min

电机的失步转矩(最大转矩)为额定转矩的2.0倍

磨机的筒体工作转速:15.3r/min

磨机筒体内径:φ4500mm

充填重量(包括物料和钢球):~216t

介质充填率:35%

3.2相关技术要求

离合器安装在同步电动机与传动齿轮装置的小齿轮轴之间,离合器摩擦轮毂安装在被驱动端(小齿轮轴端)。

气源参数:气量0.8m3/min,压力1MPa。

四、供货范围

4.1空气离合器供货数量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空气离合器本体,带轴向锁紧装置等,整套气动控制系统,标准的气罐组件和储气罐,包括连接管路、阀、控制仪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之间管路、储气罐和空压机之间管路(每根10米)等;带电气控制箱,带接线端子;带进气旋转接头和旋转接头组件。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要求离合器采用广泛应用于球磨机、自磨机、半自磨机的气动轮毂式离合器。

5.2离合器结构设计要求简单可靠。采用闭路系统结构,除离合器启动抱紧时需要进气外,正常运行时无需进气。维护离合器时,无需拆掉传动轴和从动轴。仅需要拆除螺栓就可以将离合器本体和轮毂从两个轴之间卸下。

5.3离合器须保证在极短时间内能带来达到运转速度所需的高惯量负载。保证磨机逐步线性加载、平缓启动,避免超过电力的最大峰值功率,保护动力传动系统免遭高扭矩电机和非常规起动所带来的严重重击。

5.4离合器使得同步电机驱动球磨机的启动时间保证为4到7秒之间,不能超过7秒钟。

5.5离合器应用在0.7MPa气源气压下能够提供的扭矩安全系数>2.25。正常传递电机扭矩所需的气源气压不得大于0.7MPa。工作压力0.65~0.8MPa可调。

5.6离合器的轮毂式摩擦面必须具有极高的承扭能力,保证摩擦材料表面磨损均匀,结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三、技术性能及参数”的各项要求。

5.7离合器应采用必要的通风设计,保证磨机启动时快速散热。

5.8离合器应带轴向锁定装置,限制电机轴的串动,防止损坏电机轴的轴承。包括轴套、摩擦轮毂、带橡胶气胎的离合器、旋转接头等。

5.9离合器的气动控制系统和储气罐须带有压力调节器,流量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压力表开关等。实现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启动。包括脚架、元器组件、鼓轮、轮毂、旋转阀、控制阀、气罐、气压调节器、控制柜等。

5.10储气罐在离合器供货范围内,并将储气罐的一次检测元件配置齐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空压机之间的系统供气的管路由离合器厂家负责约10米。离合器厂家需提供压力、流量等参数及管路设计要求、必要的制造图等。储气罐的设计压力12bar,材质碳钢。离合器储气罐必须带有国家质量监督局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

5.11离合器应配套就地电气控制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柜内留有接线端子,控制箱盘上有按钮和选择器。

5.12空气离合器两端的轮毂与轴套的孔径及键槽的尺寸,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以保证电机轴和小齿轮轴与离合器的配合安装。离合器总长即主电机轴端和小齿轮轴端之间距离。

5.13实现球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启动。气源通过过滤器进入调压阀,调压阀将空气压力调节至系统所需压力。首次启动时,如果管路里的压力达到0.1~0.3bar左右时,压力开关将阻止电机启动。离合器启动器打开后,电磁阀打开,压缩空气进入离合器,此过程将持续4~7秒,可通过流量控制阀调节启动时间。当管路压力突然下降到所需压力的90%时,压力开关会发信号给控制系统,要求电磁阀关闭,即离合器迅速放气以脱排。

5.14乙方需提供空气离合器选型报告一份。

5.15所有开关量信号均为无源常开接点信号,每个信号接点容量大于2A。

5.16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2011《标牌》的规定,铭牌要求中英文对照形式。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除另有规定,铭牌至少应有制造厂厂名和产品出厂日期、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主参数等。

5.17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5.18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5.19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5.20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英文双语版本,操作屏中英文切换界面形式。

5.21现场仪表选型原则:现场仪表除就地仪表和设备成套仪表外,尽量选用输出信号为4~20mADC带HART协议仪表。

所有现场机械式仪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所有现场电子式仪表为全天候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现场仪表接液部件的材质不低于工艺管道材质的耐腐蚀性能,其壳体须满足现场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阀门接液部件的材质不低千工艺管道材质的耐腐蚀性能,其壳体须满足现场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5.22所有电气品牌要求符合后面附件要求(若涉及)。

5.23必须满足本项目现场室外露天使用要求。

六、标准和规范

空气离合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包括: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检查和测试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服务

8.1在甲方厂内,乙方无偿负责对甲方服务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及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保证甲方服务人员可以独立对乙方设备进行指导安装及调试;如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有疑问,乙方需远程视频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8.2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业主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远程视频技术指导和培训,所有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8.3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内容。

8.3.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3.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3.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3.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4乙方的培训需保证业主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编写书面中英文培训教材、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均含电子版),对业主人员就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进行培训。

8.5其余技术服务

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负荷试车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出现制造质量问题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确认并解决有关问题,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备忘录等,双方代表应签字予以确认。

乙方人员必须就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向甲方人员做出正确的解释,并对存在的不完整性和缺陷予以纠正,以使安装能正常进行。

乙方必须负责提供正确的指导,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正确指导进行组装、安装、试车和运行操作,所有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未按乙方的正确指导进行操作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8.6售后服务

8.6.1售后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8.6.2质保期内/外设备问题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负责货物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通过电话、视频或邮件沟通解决设备故障,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甲方提供发生故障部位的图片给乙方,乙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书面回复。一般质保零件在确认赔偿后及时免费将所需配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遇暂时确实难以提供的质保零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适当延长交货时间。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若需要乙方派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派遣工程师,费用双方协商。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乙方承担所派工程师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

质保期外设备问题处理:首先乙方应积极配合通过电话、视频沟通解决问题。若业主提出需要安排乙方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乙方有义务派遣工程师到现场帮助甲方解决设备问题,业主承担乙方所派工程师从国内出发航空港至现场往返的旅途费用和在现场期间的食宿,另外并支付乙方所派工程师服务费,费用另行约定。

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确认后,甲方有权依据检验结论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

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于业主过失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业主负责。

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故障,乙方收到甲方的函、电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派人与现场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网络平台上完成相关问题的解答及指导,实行三包服务(易损件除外),乙方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免费更换。若因乙方问题,仍无法解决,经乙方沟通人员确认属实需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则乙方应派人员到现场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质保期外乙方应及时维修并只收成本费。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货物(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货物(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十天运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

8.6.3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派出适当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和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8.6.4备件供应保障措施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以区别于本体。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全部货物到达现场起18个月或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满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质量缺陷或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无偿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应为零部件或整机被更换后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止。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9.6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其中,主体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要求为中文和英文双语版本或中英文对照版本。

9.7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问题,乙方派技术人员在约定时间之内解决问题,并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相关费用。

十、监制检验、检验、试验

10.1监制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驻厂监理工程师赴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

磨机质量监制和检点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和H点。

R点: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乙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甲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乙方现场参加见证。如果甲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乙方没有甲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不会自动转入下道工序,将与甲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甲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乙方和甲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复印3份,交甲方监造代表1份。

10.2检验

(1) 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验等均应遵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遵守行业、企业有关标准和规范。

(2) 检验内容:材质、数量、型号、规格及参数核对清点,尺寸和外观检查,焊缝检验,资料的审核。

(3) 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材质证明及检测和试验报告、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外协和外购件出厂合格证、部件组装和总装检测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防腐涂装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零部件热处理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4) 对于出厂检验,乙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场,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检查,乙方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报告。

(5)设备制造期间,甲方有权对制造中间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甲方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10.3试验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规范书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一年半。

11.1.2设备表面:碳钢表面进行Sa2.5除锈处理,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

11.1.3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62 R03 大红,总漆膜厚度按标准执行。设备涂漆必须保证满足长期海运和室外露天使用要求。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严格按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2包装

11.2.1包装满足国际出口现行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符合GB/T*****.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GB/T7284-2016《框架木箱》和GB/T*****-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能承受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振、防变形、防腐蚀、放丢失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2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不发生质的变化。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

11.2.3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同时标注“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以区别于本体。

11.2.5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6供方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

1)每小件包装箱货物需集装在规格为3米*2.5米*2.5米或6米*2.5米*2.5米的框架箱内,框架箱应能承受正常的挤压。重量不超过28 吨,避免零碎小件包装。
2)木箱包装应在供应商当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做木质熏蒸并提供熏蒸报告,并在木质包装上打上“熏蒸标识”或“IPPC 标识”。建议采用胶合板,不需做熏蒸。
3)对裸装货物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用中英文注明吊装点及困扎点,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垫木需有熏蒸标识。
4)原则上货物包装后长度不能超过6米,宽度不能超过2.5米,高度不能超过2.5米。

5)大件运输必须配有吊装点、捆扎点,有明显的吊装中心标识,电机需抽真空做三防木箱包装。

6)所有货物必须有对应箱号及唛头并配有内外装箱单(装箱单不体现生产厂家相关信息),甲方提供唛头模版。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气控制设计资料、最大检修部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接线端子图、原理图、外部接口条件等。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要求:

12.2.1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电气元件清单,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12.2.2所有随机资料全部邮寄给甲方,不随设备发货。

12.2.3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保证一一对应。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和损坏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和损坏的部分。12.2.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所有资料提供中英文对照或中文、英文双版本,纸版每版本5套,电子版1套,要求表达的内容必须一致。根据不同资料内容,要求技术文件分别采用Word、Pdf、CAD等对应版本,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3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4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品牌要求,若涉及):




附件3


投标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


一次报价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空气离合器

φ3.6×6.0m溢流型球磨机

1



2

空气离合器

φ4.5×7.6m溢流型球磨机

1



合计

2



服务承诺:

承诺付款条件:

承诺供货周期: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备注:以上报价含运输费、13%增值税等。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价人确认签字:确认签字日期:



,沈阳市,沈阳,北海

标签: 离合器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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