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C类招标公告

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C类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深圳分公司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项目包含2个子包项目,分别采购:

子包1(A类):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酒店;

子包2(C类):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酒店。

1.5.2 本项目总预算:792万元,其中子包1(A类72万元),子包2(C类720万元)。

1.5.3 本子包项目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采购C类8家合作酒店(30万元/年/家),主要负责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航中转旅客及航班延误旅客提供酒店住宿(需具备24小时酒店前台服务)、餐饮(包括早、午、晚及宵夜)及机场往返程酒店的车辆服务(如有)。

1.5.4子包项目为最小的竞价单位,供应商可以报名和参加本批次2个子包的竞价,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个或N个子包进行竞价。但2个子包不能兼中,项目评审按照A类、C类的顺序进行。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应以下符合条件进行报价,并注明所选择参加竞价评审的类别,竞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符合条件的最高限价,但不设下限。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及其补充说明将竞价无效。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子包

采购内容

单价限价(含税)

备注

子包2

(C类)

中转旅客客房

260元/间/天

含入住人数早餐

航延旅客客房

240元/间/天

不含早餐

航延早餐

20元/人


航延午餐

30元/人


航延晚餐

30元/人


航延宵夜

20元/人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中列出的“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报出对应商品的统一折扣(即:竞价折扣),竞价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即根据竞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含税单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南航深圳分公司中转航延旅客膳宿服务

深圳市

3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子包2供应商须为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竞价公告发布后的携程评钻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5 供应商须配备中餐厅或西餐厅或自助餐厅,其所有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证明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6 子包2供应商履行协议期间客房量不少于40间(不含异型客房、无窗客房),并为特殊旅客(残疾旅客、老人、无伴儿童等)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如无障碍客房)。【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截图或携程网客房数量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0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0755-********

邮箱:liuchunming@c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5-********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联 系 人:叶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755-********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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