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耗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耗品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负责江门市人民医院次氯酸钠原液和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的供应;

3.项目预算:******元;

4.服务期:1年;

5.最高限价:次氯酸钠原液的最高限价格为950元/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的最高限价为70元/公斤。

二、报名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申请材料应包括:

1.营业执照、供应商单位概况、业绩证明、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正四副,密封提交,封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17:00。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文件资料封装完整,现场递交至江门市人民医院后勤科,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江门市人民医院后勤科;

3.联系人:聂生,电话:0750-*******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15:00,

2.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多功能会议室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6日


项目需求

一、基本要求

1.由于江门市人民医院物品存放库房限制,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江门市市区内设有固定营业场地或固定的货物存放场地;

2.供应商应当具有配送车辆和售后服务队伍,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3.成交供应商需对本项目采购优先安排,并按响应文件的承诺提供最优惠价格及优质产品;

4.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服务合同要求及时供货以及提供产品运输、装卸、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5.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履行供应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

6.供应商成交后所交付的产品应当与供应服务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相一致;

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限为品牌产品,由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具有固定产地,可追溯如响应人与所投报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签订营销合同或经销授权的;

8.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和退货;

9.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货物,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订单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准备,并于采购人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验收;

10. 供应商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内容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保障消毒物品的供应。同时不断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安全灭菌服务。

四、报价方式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产品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进行报价时,报价包含税费、供应、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为含税全包价。

产品单价=现场最终报价为准

结算价=产品单价x实际供货量

五、 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的时间:紧急采购的货物于采购人下订单后1天内交货,其余货物于采购人下订单后2天内交货(每次交货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且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才可送货)。逾期交货的,按违约处理。

2.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六、次氯酸钠原液标准:

检验依据 GB/T*****-2013

检验项目 / 指标要求

有效氯(以CI计),% ≥ 10.0

游离碱(以NaOH计),% 0.1~1.0

*铁(以Fe计),%≤ 0.005

*重金属(以Pb计) ,% ≤ 0.001

*砷(As),% ≤ 0.0001

外观 浅黄色液体

七、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标准:

检验依据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 / 指标要求

过硫酸氢钾(KHSOs) 含量≥25%

外观 白色粉末状固体,易溶于水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评分

1

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

10分

考查、对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是否具体、合理、可行。

1.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0分;

2.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具体、较合理、较可行的,得8分;

3.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一般的,得5分;

4.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便利性

10分

根据供应商服务机构(办事处或存储仓库)至服务地点响应到达时间评比:

1.30分钟(含)以内,得10分;

2.30分钟(不含)以上45分钟(含)以内,得5分;

3.45分钟(不含)以上或者其它,得1分。

注:1、需提供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若租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上述时间以供应商按照如下方式查询的驾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使用百度地图进行驾车时间查询(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显示时间的截图或照片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得分)。

3

同类业绩

10分

供应商承担过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

4

仓储情况

15分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仓库的,得15分;

注:若为租赁仓库,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若自有仓库,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拟投入人员

1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拟投入人员,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管理方案进行比较:

1、拟投入人员齐全、合理,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完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15分;

2、拟投入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培训及管理方案较为详尽可行的,得10分;

3、拟投入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方案均为一般的,得5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6

配送车辆

15分

供应商自有或签约(租赁)专用配送车辆的,得15分。

注:以公司名义自有配送车辆的,供应商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租赁配送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价格评分

30分

报价得分=(现场报价/评标基准基准价)x30


合计

100分


相关附件: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评分

1

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

10分

考查、对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是否具体、合理、可行。

1.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0分;

2.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具体、较合理、较可行的,得8分;

3.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一般的,得5分;

4.供货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便利性

10分

根据供应商服务机构(办事处或存储仓库)至服务地点响应到达时间评比:

1.30分钟(含)以内,得10分;

2.30分钟(不含)以上45分钟(含)以内,得5分;

3.45分钟(不含)以上或者其它,得1分。

注:1、需提供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若租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上述时间以供应商按照如下方式查询的驾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使用百度地图进行驾车时间查询(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显示时间的截图或照片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得分)。

3

同类业绩

10分

供应商承担过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评分

4

仓储情况

15分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仓库的,得15分;

注:若为租赁仓库,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若自有仓库,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明材料或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拟投入人员

1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拟投入人员,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管理方案进行比较:

1、拟投入人员齐全、合理,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完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15分;

2、拟投入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培训及管理方案较为详尽可行的,得10分;

3、拟投入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方案均为一般的,得5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6

配送车辆

15分

供应商自有或签约(租赁)专用配送车辆的,得15分。

注:以公司名义自有配送车辆的,供应商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租赁配送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价格评分

30分

报价得分=(现场报价/评标基准基准价)x30


合计

10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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