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单位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单位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项目编号:PKZC—2016GK-L029
2、项目内容:
分包一:南京市浦口区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单位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浦口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家具、浦口区文广局机关办公家具、浦口区农业局办公家具、浦口区体育局家具、浦口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家具,预算:186万。
分包二:南京市浦口区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单位家具采购项目,包含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家具、浦口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家具、B栋5层浦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家具、浦口区区社保中心家具,预算:285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原厂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货物制造厂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业绩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是货物制造商或者是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原厂质保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同时原厂须承诺对此项目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系列)(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2001)(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ISO14024认证证书(十环认证)(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公章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环保产品认证(CQC)(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供应商在南京必须有常驻售后服务维护机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同一个供应商或同一个品牌只能选择一个分包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明确所投家具品牌(一经报名确认不得变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
5.1、报名时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于2016年07月26日下午15:00截止前(过时不候),前往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三楼招标代理1室,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报名。本次投标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的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采购单位报名联系人:冯丹丹 电话:***-********、151*****722。
5.2、携带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个供应商或同一个品牌只能选择一个分包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明确所投家具品牌(一经报名确认不得变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3、勘察现场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投标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勘察现场。采购人在接受投标供应商报名的同时,将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贰万元 整(每包),交纳办法: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采用电子汇款或网上汇款的:应在投标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8、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08月08日下午14:10-14: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8日下午14:30。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 磊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磊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886。
11、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慧晴 电话:025- ********、180*****271 。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公开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19日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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