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2024年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4FWGK2181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现场公路式汽车起重机(50T及以上)1台、拖板车(40T及以上,低卧板)2台、半挂车(30T及以上,高栏)2台作业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
2024年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2.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80.57万元(含税)。
2.6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2024年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车辆作业服务项目 。
2.7 资金来源:其它渠道。
2.8 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
序号 | 拟租设备 | 拟租数量(台) | 拟租总台班 | 拟租时间 | 备注 |
1 | 公路式汽车起重机 (50T及以上) | 1 | 123 |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 |
2 | 拖板车 (40T及以上,低卧板) | 2 | 246 |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 |
3 | 半挂车 (30T及以上,高栏) | 2 | 246 |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0月31日 |
说明:
(1)工程车辆操作人员同项目机组人员共同生活生产,伙食费按22元/天/人标准,依据考勤上交项目部进行统筹。
(2)拟租工程车辆、拟租时间及数量均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如施工需要表中未列出型号设备,按相近型号参照执行。(在实际生产中,出现新落实项目导致设备数量增加的,在自有设备不足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中标单位设备)
(3)工程车辆服务时可与招标限价中所列型号不完全一致,但应是同级别或以上相近型号。
(4)工程车辆使用按月(30日)进行管理,每月故障超出2天部分,考勤扣除。
2)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服务标准:在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生产过程中,中标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提供及时、良好的服务,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任务,同时该企业员工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能根据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服务任务,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
(2)服务要求: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组织车辆设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国家法律法规,与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为驾驶人员发放工资,支付费用。对驾驶员进行作业组织和交底,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成立维修应急处置小组及应急预案。为相关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驾驶员持证上岗合格率达100%。
(3)环境保护要求: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区域内作业,如中标方未按照招标方要求对土地、环境等造成破坏及污染,由中标方自行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及HSE规定进行恢复,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施工现场周边的地方协调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3)其他
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设备必须全部按招标方要求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书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服务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文件原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车辆(设备):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需要的自有工程车辆(不含自然人工程车辆),其中:公路式汽车起重机(50T及以上)1台、拖板车(载质量40T及以上,低卧板)2台、半挂车(载质量30T及以上,高栏)2台(工程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或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6月25日23:59:59至 2024年07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宋微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波联系电话:157*****12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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