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应城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6]-A0530-3号计划函要求,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应城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救护车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FCG2016- A0530-3
三、询价内容:救护车2台(转运型救护车1台,监护型救护车1台)
四、预算价: 47万元
其中:转运型救护车预算价:17.5万元
监护型救护车预算价:29.5万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方式采购
六、报名人资格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法企业。且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①《车辆制造许可证》②救护车生产(改装)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车辆必须是中国境内制造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医疗救护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投标车辆必须为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简称基型车)生产厂家改装, 基型车车辆必须通过国家认监委3C认证;改装车辆必须提供车辆改装厂的改装资质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提供车辆检测机构对改装后的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同二甲及以上医院同类产品的采购合同一份(近三年内);合同金额必须达到15万元及以上。(原件)
七、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领取询价文件。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5:00时(14:3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名及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城市粮贸街2号-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祁俊海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432400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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