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飞虹”)的委托,对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基础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基础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XHTC-FW-2016-0232
3、批复文件:晋发改备案【2015】254号
4、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6、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简况
⑴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9月获山西省发改委备案,是“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的配套原料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有:焦炉气预处理及压缩、焦炉气甲烷深冷分离、粉煤气化制补碳气、变换、低温甲醇洗、酸气处理、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等主要生产装置及空分、热动(备案批复建设3×300吨/小时锅炉)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估算投资68.95亿元。
⑵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12月获省发改委核准,总投资102.2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60万吨/年烯烃分离、30万吨/年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2万吨/年MTBE/丁烯-1分离、10万吨/年C4综合利用等6套主要生产装置,锅炉核准批复建设3×220吨/小时锅炉。截至目前,已完成工艺包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现场“四通一平”工程,进口长周期设备也已全部到货。
⑶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焦化)35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项目。山西焦化现有20万吨/年和15万吨/年两套甲醇装置,合计产能35万吨/年(合并简称35万吨/年甲醇装置)。
20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07年3月开工建设,2008年6月投产,设计处理焦炉气32650Nm3/h,并采用固定床UGI炉气化冶金粒焦(或无烟块煤)生产水煤气补碳。主要生产装置包括“8000Nm3/h空分、12台UGI固定床造气炉、压缩、煤气净化、甲烷转化、甲醇合成和精馏”等。
15万吨/年甲醇装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了并于2013年6月投产,设计处理焦炉气30000Nm3/h焦炉煤气。主要生产装置包括“6000Nm3/h空分、压缩、煤气净化、甲烷转化、甲醇合成”等。并利用已有UGI固定床气化炉的富余能力进行补碳。
现有的35万吨/年甲醇装置,由于采用固定床UGI炉气化生产水煤气进行补碳,需要使用价格较高的无烟块煤或气化焦作为原料,水煤气生产成本较高,而且所有气体压缩全部采用电驱动,空分还配置了两套较小规模的装置,运行费用高,致使甲醇产品成本居高不下。迫切需要进行综合改造。该项目拟以“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低温甲醇洗装置产出的合格甲醇合成气为原料,经合成气压缩机增压,送两套甲醇合成装置,使甲醇产能达到50万吨/年(折纯)以上,同时停用固定床UGI炉、两套空分、焦炉气/水煤气压缩、煤气粗/精脱硫、甲烷转化等装置设施。
该项目改造后的原料合成气和氮气需由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提供,生产的50万吨/年(折纯)以上的甲醇产品要与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实现互供。
⑷厂址及相对位置。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和山西焦化35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项目均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且均处于“山西洪洞煤焦化深加工园区(国家级)”内。其中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的厂址紧邻,只隔一条园区内道路;山西焦化35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项目与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厂址边界直线距离750m,中间由山西焦化-焦化装置区相隔。
按照园区统一规划设计的要求,在本次“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设计时,需要整合优化园区内已建、在建和新建工程项目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节省投资,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一)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第1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公辅设施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院、总体设计及公辅设施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相关技术服务等。
(2)招标内容:
(1)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院。
确定“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0万吨/年烯烃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山西焦化已有35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项目与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的物料衔接”及与“山西焦化已有相关公辅设施的物料衔接” 设计的总体院。
(2)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设计。
负责“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0万吨/年烯烃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山西焦化已有35万吨/年甲醇装置改造项目与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的物料衔接”及“山西焦化已有相关公辅设施的物料衔接”的整合优化的总体设计。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总体设计分别成册。
(3)公辅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对整合优化后的“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和“山焦飞虹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公辅设施、系统工程进行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但不包括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0万吨/年烯烃项目共用的热动、空分、110KV总变电站区及外线、铁路运输,及厂外配套的供排水工程、物料管线、电信、道路、绿化、渣场等项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60万吨/年烯烃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概算分别成册。
2、第2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气化装置红线边界内的输煤、制粉及干燥、气化炉、灰水处理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4台投煤量约1500吨/天干粉煤气化炉及其配套装置设施,产气能力满足(100+50)万吨/年甲醇(折纯)产能需求。干粉煤气化的原料煤为山西焦煤集团的“三高”洗精煤。
3、第3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变换和低温甲醇洗、酸气处理、焦炉气预处理及LNG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
① 变换和低温甲醇洗装置红线边界内的水煤气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冷冻站及二氧化碳压缩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② 酸气处理回收装置红线边界内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③ 焦炉气预处理及LNG装置红线边界内的焦炉气压缩、TSA(包括过滤)、有机硫加氢(包括脱氧)、LNG深冷分离、LNG储罐及LNG装卸站、冷冻站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
① 采用低温耐硫变换和低温甲醇洗工艺,满足(100+50)万吨/年甲醇(折纯)产能对煤气净化装置的要求。
② 酸气处理装置,尾气达标排放。
③ 焦炉煤气9.15万Nm3/h经压缩、净化和深冷等工艺,从中提取LNG。
4、第4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甲醇合成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合成装置红线边界内的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氢回收、MTO级甲醇精馏、甲醇中间槽罐区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年产甲醇100万吨(折纯)装置的合成气压缩(采用蒸汽透平驱动)、甲醇合成(采用低压法)、氢回收、甲醇精馏(MTO级)、甲醇中间槽罐区(甲醇中间罐和不合格甲醇罐)等单元。
5、第5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空分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空分装置红线边界内的空压站、空气分离、气体产品罐(配套的其它装备设施)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两套空分装置,单套能力75000-80000Nm3/h。投标人要根据“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山焦飞虹60万吨/年烯烃项目”和山西焦化已有生产装置等对氧气和氮气用量的要求,采取集中供气方式,重新优化配置空分装置。主空压机采用蒸汽驱动,氧气采用液氧内压缩流程。
6、第6标段: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热动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
(1)招标范围:热动装置红线边界内的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发电机组、脱盐水站、凝结水站、除氧系统、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卸储煤系统(火车、汽车)及其配套的汽车衡、输煤系统(含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气化用煤)等装置设施的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内容:山焦飞虹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于2012年12月获省发改委核准,热动装置核准批复建设3×220吨/小时、9.8MPa循环流化床锅炉及2×2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于2015年9月获山西省发改委备案,热动装置备案批复建设3×300吨/小时、9.8MPa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2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投标人要根据山焦飞虹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和山焦飞虹60万吨/年烯烃项目对蒸汽总用量的要求,采取集中供汽方式,在不突破已批复的总的供汽、发电规模基础上可考虑合并优化配置热动系统。锅炉燃料煤为山西焦煤集团的原煤,硫份≤2%,低位发热量≥4000kcal;煤气化原料煤约180万吨/年。
(二)招标要求
1、设计工期
第1标段:
(1)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全部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2)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相关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3)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总体设计审查完成后60天内完成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基础工程设计。
第2标段: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全部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总体设计完成后60天;
第3标段: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全部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总体设计完成后60天;
第4标段: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全部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总体设计完成后60天;
第5标段: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相关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总体设计完成后60天;
第6标段:总体设计完成时间为全部生产装置工艺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基础工程设计工期为总体设计完成后60天。
各标段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及其他要求。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最新颁布、执行的标准、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应进行多种不同工艺装备技术的技术经济比较,正确处理远近期发展关系,选择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的工艺技术方案,考虑施工、维护和操作可行方便。设备材料的选用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设计标准与规范要求。具体标准执行招标人与总体院发布的《设计统一规定》。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近5年内无工程设计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四)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六)各标段具体要求:
1、第1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煤制甲醇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总体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总体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2、第2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制气能力相当于100万吨/年甲醇及以上规模的气流床煤气化基础工程设计业绩(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3、第3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煤制甲醇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低温甲醇洗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4、第4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煤制甲醇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甲醇合成装置基础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5、第5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6年内须具有60000Nm3/h(制氧)及以上规模空分装置基础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日期须在以上要求时间内);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6、第6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6年内须具有单套350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供热发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日期须在以上要求时间内);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且具有担任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及工作经历,并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五、特别说明
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为确保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同一投标人累计中标最多不超过3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依次评标,按标段顺序依次中标。同一投标人作为各标段第1中标候选人累计超过3个标段时,则按标段顺序,后续超过的标段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递进为该标段第1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贰套: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含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为准),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为准,投标人单方面出具的人员任职证明无效);

八、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6日(每天8: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 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九、未中标单位补偿:
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补偿。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
联 系 人:黄海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
联 系 人:孙涛、秦瑞军、裴健平
联系电话:****-*******186*****123
传 真:****-*******
邮 箱:xinhuasx003@163.com
2016年7月19日

标签: 工程设计 焦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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