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
(招标编号:LNHR-GCCS-202406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174574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载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GCCS-202406002
项目名称:6号楼西侧景观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745.74元
最高限价:41745.74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次施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裁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3日(碰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9月22日报名截止到10:29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碰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O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3日(北京时间
上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三份,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碰商
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碰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
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芳草路6号
联系方式:13795047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9304276022
邮箱地址:LNhongruie163.coa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府
电话:193042760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盘锦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7950479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3042760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