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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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26 至 2024-07-04
撰写单位: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姜国新
(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排水设施维护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6,000.00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2000)

(2)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 DB21/T1212-2001。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采购需求:皇姑区城管局负责全区街路的道路排水维修养护工作,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为使我区维护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我局计划引入一家监理公司,对今年区属市政设施维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皇姑区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市政设施维护监理,按照市区相关要求编制维护计划、对三家单位的维护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理,对维护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控制监理。编制维护工作内业资料,建立完整规范的维护项目档案。沟通协调市执法局、市水务局,按市局要求完成各项维护任务。协助市政科完成好市政设施维护监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3、监理要求

3.1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2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3.3 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3.4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4、其他

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时00分至2024年07月04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shenyangxianglin@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晶晶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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