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凯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高端电动摩托生产租赁项目

2024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凯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高端电动摩托生产租赁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凯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高端电动摩托生产租赁项目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余云公路南侧、乍嘉苏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的2#~5#现有厂房

浙江凯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万元,租用嘉兴市新谐投资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数控全自动多管锯切机、冲床、装配流水线、PCBA生产线等行业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形成年产智能控制器50万台、燃油摩托车2万台、电动摩托车3万台、电动自行车6万台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3日,在余新镇区、农庄村、曹王村、金星村、普光村、三星村、新民村、大星村的公开栏张贴了公告,并且同步在浙江省政务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责任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PCBA废气、灌胶废气: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切割粉尘(锯切切割)、抛光粉尘、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切割粉尘(激光切割):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洗网废液、废PCB板及元器件、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塑料、废纸、废有色金属、集尘灰、废过滤材料等经收集后直接出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合理布局,尽可能将设备布置车间的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③车间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日常面向厂界门窗不开启;④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租赁 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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