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通经技统字〔2024〕27号
为规范监管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果,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确定随机抽查项目清单
法规股梳理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法规股负责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依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变动情况及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
检查人员登记信息包含检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等)、职务、工作单位等,根据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及时调整。
三、规则设定
(一)法规股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
(二)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监管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影响相关企业经营。
(三)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职能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五)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统计局统计违法线索移交制度》(试行)移交至通辽市统计局;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结果公开,依托开发区门户网站及涉企信息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持
依托基本单位名录库获取抽查对象信息。使用政府涉企信息平台完成“两库”建设、检查清单建立、组织抽查并公示相关信息及检查结论等。
(二)能力保障
每项抽查工作开展前,需对相应检查人员业务能力进行深入摸底,并抽调相关股室骨干支持检查工作。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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