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才公寓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人才公寓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丰县人才公寓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F-2024-43

2.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才公寓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3元

5.最高限价:*******.93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南丰县人才公寓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1

*******.93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参与投标的,若中标,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分包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当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可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大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2.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

2.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4如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7 日至2024年07月0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紫峰大厦3602室)

3.方式:自行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gz.jxgzwztb.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5.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州市南丰县

联系方式:官先生 18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紫峰大厦3602室

联系方式:187*****381

电子邮件:jiangxihuaisong@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7*****381


,江西,南丰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才公寓 小区建设 智能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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