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医院心电监护仪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竞价采购

鹤峰县中心医院心电监护仪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集成竞价采购

根据《鹤峰县落实<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实施方案》及《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设备询价采购,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4-0014

二、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招标方案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参数附件4,招标参数附5)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控制价(万元)
中央监护仪系统及
安装集成(含税价)
4 12.8
合计 4 12.8

(二)项目预算

总预算******元,高于此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4、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

5、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经营记录及违规处罚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设备采购要求:

1、招标设备的安装集成包括设备的采购与运输(含上、下车及搬运等)、安装(含室内特殊要求电源、水源线路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以及其他必需的货物、材料、工程、服务、设备安装设计施工等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全部配置及附件,以保证设备正常、合法、安全的用于临床诊疗活动,即使在招标文件中未能提及和包含的情况下,投标人也必须承担机器正常临床运用的相关配置与附件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年的保修服务,以及终身维护服务。质保期内的服务必须折算成人民币形式计入到设备总价中,以投标报价形式体现。

4、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初步安装设计方案(含电源供电、供水线路容量要求及设计施工指导)及设备招标成功后的的深化设计安装方案;

5、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保证设备正常调试、培训、使用运行的一切相关的耗材、试剂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三)售后要求:原厂保修≥3年,提供终身维护备件。无论是否保修期内,均8小时内响应售后,24小时到场并修复,保修期内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应保证该设备能正常使用天数每年须达到340天,否则,每少一天保修期相应延长10天。

(四)其它要求:随设备提供技术操作说明及维护手册等全套设备技术资料,负责免费与医院HIS、LIS、PASS等系统对接,支持进行系统升级。

(五)设备安装:在货物到达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生产厂家的专业工程师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并承担安装及验收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同时必须提供设备安装的规划设计说明,包括建筑防护标准、运行使用的环境要求、施工图纸等。

(六)运输方式及相关费用负担:乙方承担卸货、运输保险、运输和人工等相关费用,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场所。

(七)到货期: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到货。

(八)技术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满足临床使用要求,且运行安全、可靠;

2、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设备安全运行的全部技术支持,包括设备安装所需的配套设施、检测耗材、维修工具、维修图纸、软件以及其他安全检测的相关资质文件;

3、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功能需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优于用户招标要求为正偏离,正偏离项可根据医院当前临床需求及专科建设要求酌情加分,达不到规定要求视为负偏离。

四、采购方式:竞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竞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第五款规定的相应承诺函(见附件2);

3.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见附件3);

4.报价表(见附件4);

5.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见附件5)

6.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6)。

(二)递交方式

下载附件1-6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qq.com。

(三)递交时间: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9:00,逾时恕不受理。

八、竞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峰县中心医院 陈女士 电话0718-*******

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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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心电监护仪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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