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住建发〔2024〕30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行动方案年
东住建发〔2024〕30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行动方案年
根据东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聚焦“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的总目标,力争通过三年行动,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重大火灾隐患,防范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明白人,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健全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夯实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基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组 长:黄邦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俊桂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永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文玲 副局长
汤 军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林远爵 党建办公室主任
梁宝琛 办公室主任
李昌桥 工程管理综合股股长
梁 正 住房管理综合股股长
傅 明 村镇建设股股长
黎剑新 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主任
施 俊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毛健光消防工程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住保中心:
负责含高层住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改项目消防安全排查及相关工作,并汇总该项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见附件1。
组 长:吴文玲
副组长:汤军
组 员:住保中心全体人员
安居办:
负责含高层住宅的老旧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消防安全排查及相关工作,并汇总该项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见附件1。
组 长:吴文玲
副组长:黎剑新
组 员:安居办全体人员
房管股:
负责含高层住宅的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排查及相关工作,并汇总该项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见附件1。
组 长:陈俊桂
副组长:梁正
组 员:房管股全体人员
村镇股:
负责含高层住宅的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及相关工作,并汇总该项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见附件1。
组 长:陈俊桂
副组长:傅明
组 员:村镇股全体人员
消防办、工管股、质安站:
负责全市含高层建筑的在建项目消防安全排查及相关工作,消防办牵头并汇总该项检查资料,检查内容见附件2。
组 长:莫永陆
副组长:毛健光、施俊、李昌桥
组 员:消防办全体人员,工管股、质安站各一人
局办公室:
负责收集汇总各股室的检查资料并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大队)。
组 长:吴文玲
副组长:梁宝琛
组 员:局办全体人员
局党建办公室:
负责本次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督导及相关工作。
组 长:莫永陆
副组长:林远爵
组 员:局党建办公室全体人员
三、工作安排
(一)定期参加市消安委开展的业务培训。
根据工作安排,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培训,我局房管股、安居办、村镇股、住保中心配合组织并派员参加集中培训,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开展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实地教学式检查指导,联合检查排查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过“传帮带”形式,力争2024年底实现火灾隐患排查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双提升”。
(二)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以上职能小组划分,按照本方案后附的排查清单表格,对全市含高层建筑的在建项目、已建成项目开展排查巡查,及时收集汇总隐患问题,通报督办隐患整改,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根据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提高高层住宅小区抽查比例,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管。
(三)集中开展隐患公示曝光。
对排查检查的隐患问题及时公示,发布隐患整改计划、安排、方案等,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发动业主居民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定期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四)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演练。
积极组织开展“百家物业学消防”活动,深化提升“一懂三会”“四个能力”,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演练,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演练全流程指导,督促单位和人员使用本单位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真演真练,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及时维修更换,并补充消耗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药剂,定期组织拉动小区员工和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力量,检验演练成效。
(五)加强督办约谈警示教育。
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对市消安委平台定期向我局交办的高层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推动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针对高层住宅小区典型火灾事故,要加大火灾现场教育和集中约谈警示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切实激发管理单位、业主居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强烈意愿。
(六)推行专家检查培训机制。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定期聘请消防行业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参与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安保期间,要组织开展全面专家“体检”,开展深度专业“维保”。
以上工作安排不分阶段、不分步骤,贯穿行动全过程。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计划安排,不断固化提升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研判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形势,总结通报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督导。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融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体协调推进,有序组织实施。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职责分工,共同加强高层住宅小区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要以常抓不懈的耐心、久久为功的韧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任务落实,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组织实施的基础上,推动打造一批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全力夯实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四)强化考核督导。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从4月份起,各相关股室每月20日前将本组排查检查情况(照片、检查记录表)上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22日前汇总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大队),并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高层住宅小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工作情况需加盖公章)。
附件:1.高层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2.在建项目(高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3.东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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