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四食堂整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HGDFB--G107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第四食堂整修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558.456757万元,招标人为某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第四食堂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四食堂整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四食堂整修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
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承诺函)。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
的房屋装修或改造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
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无
在施项目承诺:②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
职称或建造师注册证书:③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房屋装修或改造项目且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和(
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
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审计(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应当包含(任一缺项视为无效投标):①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
;④现金流量表: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
⑥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
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签字或盖章不全的无效)。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7信誉要求:⊙禁止投标期: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查询投标人、
项目经理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
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tp:/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m.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信息为准。)
③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
过3条。(以查询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http:/jzsc.mohurd
,gov.cn/hom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投标人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骗取中标及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出具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章或签字)。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
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投标单位可指定专人现场购买,待招
标人审核通过后发送文件。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
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
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3.招标公告“六、代表业绩
审查要求的资料”。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
一):①公司电汇:②个人手机银行支付(需备注公司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
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
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七、其他
第四食堂整修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HGDFB-G107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食堂整修改造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
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HGDFB-G1079
2.2工程特征:本工程是对招标人单位的第四食堂的水、电改造安装及房屋装修
工程,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4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58.456757万元(人民币,含税)。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最迟在2024年8月31日竣工验收)。
2.6招标范围:包括第四食堂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其他: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
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承诺函)。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顾发的有效期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
的房屋装修或改造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
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无
在施项目承诺;②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
职称或建造师注册证书:③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上述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房屋装修或改造项目且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和(
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
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审计(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应当包含(任一缺项视为无效投标):①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
;④现金流量表: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
⑥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
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签字或盖章不全的无效)。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
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7信誉要求:①禁止投标期: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查询投标人、
项目经理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
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信息为淮)。
②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信息为准。)
③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
过3条。(以查询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http:/jzsc.mohurd
,gov.cn/hom©)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中的信息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投标人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骗取中标及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出具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章或签字)。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
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
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投标单位可指定专人现场购买,待招标人审核通过
后发送文件。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
供社保证明材料):
3.招标公告“六、代表业绩审查要求的资料”。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三选一):①公司电汇:②个人手机银行支付(需备注公司名称)》
六、代表业绩市查
6.1业绩审查采用代表业绩前置审查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业绩
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发售的同时,对各
潜在投标人发出《代表业绩审查要求》,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
,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料至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
2楼205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审查,审查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6.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代表业绩审查要求》。
6.3投标人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项
目经理业绩计算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单)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
9时30分,地点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
,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小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546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联系人:尹远、辛璞玉、李云、肖思意
电话:027-84878700
电子邮件:14172058698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代表业绩审查要求
代表业绩审查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提供代表业绩审查资料,未按时提交代表业绩审查
资料或提供资料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潜在投标人业绩:潜在投标人应提供1项在近三年内(丛投标截止日往煎
推算三年)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房屋装修或改造工程。
2.项目经理业绩: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潜在投标人可提供1名项目经理
参加代表业绩审查,项目经理应提供1项近三年内(丛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
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房屋装修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提供资料:潜在投标人需按要求分别填写《投标人业绩审查表》及《项
目经理业绩审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投标人业绩审查表》中己完成项目应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
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文
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审查表》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
造师注册证书、社保缴纳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
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以竣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
潜在投标人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
准,项目经理业绩计算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中签字的时间为准。
4,密封及装订: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成册后加盖骑缝章:资料
装于一个不透明文件袋并密封,所有封口贴密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注明:“
(项目名称)代表业绩审查资料”及投标人名称。
5.审核标准: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和工程业绩,
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或中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
印件】的信息为依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信息不符的、提供资料不齐全的
不满足业绩条件的,代表业绩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6.结果告知:
招标人应在代表业绩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应当书面告知通过代表业绩审查
的潜在投标人,并同时书面告知所有未通过代表业绩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天
7
,,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宣读通过代表业绩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公示。
投标人对结果存在质疑的,可在收到结果后3日内书面向招标人反映,招标
人须在3日内进行核实,并回复潜在投标人。
通过代表业绩审查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递交时间:2024年7月2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
和府1号楼2楼205室)
联系人:尹远
联系电话:18164001616
附件1-1:潜在投标人业绩审查表
潜在投标人业绩审查表
潜在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工程业绩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开
建设规模
合同金额
项周蠢典
附件1-2:项目经理业绩审查表
项目经理业绩审查表
潜在投标人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开工日
建设规模
合同金额
陕设紧电醛系
附件2:代表业绩审查结果汇总表
代表业绩审查结果汇总表
项目经理业绩
潜在投投标人业绩审查
审查是否通过
标人
是否通过
最终审查结论不通过原因叠
项目经理
审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附件3: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潜在投标人名称):
我方已对你方提供的(项目名称)的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贵单位
(通过/不通过)代表业绩审查。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
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特此确认。
招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