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1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10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4)-22-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110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项目拟采用水煤浆气化工艺,建设空分、煤气化(制浆、磨煤、气化等)、
变换和热回收、酸性气体脱除、甲醇合成、甲醇精馏、PSA 制氢、硫回收、蒸汽过热炉,以
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等设施(最终以可研报告为准)。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环境现状监测,气象
资料购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卫星图
片购买及解译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开展报告书评
审会议,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向各级主管部门、评审机构进行项目汇报,并按专家意见修订
完善环评报告,以及获得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0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
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近10 年(2014 年01 月至今)至少完成1 个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类似项目(煤化
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通过意见证
明材料)。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列入“信用中国”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5 月15 日 10 时00 分到2024 年05 月22 日 20 时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3 年11 月-2024 年04 月)社
保;③近10 年(2014 年01 月至今)至少完成1 个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类似项目(煤化
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通过意见证
明材料)。注:邮件获取时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导成一个pdf 格式)发送至
**********@qq.com,邮箱正文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
构。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6 月04 日 15 时3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昌吉市建国西路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K 座19 楼1913 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6 月04 日 15 时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K 座19 楼1913 室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项目总投资额:74.59 亿元;本项目投资额:800 万元。
项目费用包含:为实施和完成项目成果所需资料收集、前期调研、现场勘察、标准收集、信
息收集、环评报告编制费用、环境现状监测费,气象资料购置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费,项
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费,生态卫星图片购买及解译分析费,生态环境
影响评价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费,环境风险评价费,以及报告书评审会议费、各项专题研
究编制、修改、正式报告印刷等编制费用、相关审批手续和过程费用、差旅费及相关人力成
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全额含税发票等在合同实施过
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结算,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
险自行报价。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重复工作成本,由投标人负责,招标
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2)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8 个月内提交《110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送审稿)》,并协助招标人获取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在审
查报告后,根据审查意见在取得修改报告所需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
批稿)。(2)协助招标人获取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报告后,
根据审查意见在取得修改报告所需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3)质量标准:取得批复文件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招标
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办事处、分公
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
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
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
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0*****604*********;行号: 105*****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人及电
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132 号
联 系 人:陆志荣
电 话:136*****5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177*****31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煤制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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