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嘉华,浙能乐电天虹物资嘉华、乐清氢气提纯装置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嘉华,浙能乐电天虹物资嘉华、乐清氢气提纯装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嘉华,浙能乐电天虹物资(嘉华、乐清)氢气提纯装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氢气净化装置\60m3/h 膜分离 0.5MPa\国产 | 1 | 台 | 13% | 2024-09-30 | 备品库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 | 氢气净化装置\60m3/h 膜分离 0.5MPa\国产 | 1 | 台 | 13% | 2024-12-31 | 五金库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5号机氢气提纯装置采购-技改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氢气提纯装置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系嘉华发电5号机组、乐清发电3号机组发电机生产厂家,其工艺成熟、业绩良好,深耕于设计、生产发电设备及辅机产品,其中膜分离氢气提纯装置作为其近年来的发电机辅机产品已逐步作为发电机配套供货设备,其氢气净化装置具有不改变原系统布置,提纯效果好,净化流程自动控制,无大功率运转的部件,整个装置静态运行,连续运行的可靠性高,安全性好,可彻底解决发电机氢气纯度低的问题。 以上情况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ZD/ZN******第四十六条(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金都路3669号3幢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26 至2024-07-0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135*****073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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