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教学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

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

采购方式:比价

采购部门联系人:钟老师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

交货期:2024年07月20日

送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南二路1099号

报价函件递交地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央美术学院采购系统http://cg.cafa.edu.cn/gateway.do中下载附件,并注册成功后进行线上提报。

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逾期为无效报价,恕不接受。

采购需求明细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售后服务、资质、踏勘等需求说明

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

销售资质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专业资质需求:中标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安装等服务方案并根据空间设计需求进行空间内家具的拆卸搬运以及安装服务,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按期交货。

踏勘需求:无

其他要求:

确定成交原则:满足资质要求和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者成交。

但出现以下情形时,可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纪检监察电话:********

中央美术学院资产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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