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增输工程连云港压气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非招标公告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连云港压气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关于开展宜章-沙洲-汝城天然气管道等10个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西气东输〔2022〕173 号),开展中俄东线增输工程(连云港压气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工程对中俄东线连云港压气站进行站内改扩建,在站内预留用地新增过滤分离器 2 台,新增 17MW 电驱压缩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2 套,扩建完成后,连云港压气站设计年通过输量为 172.6×108Nm3/a。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中俄东线增输工程(连云港压气站)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内容:中俄东线增输工程(连云港压气站)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三、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黑名单和限期整改名单。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业绩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油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验收项目业绩,应提供: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扫描件。 (3)提供环境验收业绩的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 信誉要求 2.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6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吴振
联系电话: 155*****211
邮箱:*********@qq.com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