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4-JKDLSB-W1002)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KDLSB-W1002

三、项目概况:

(一)本次采购内容为拉萨市、林芝市肉类、水产品、蛋类、蔬菜、水果、调料、饮料、奶类、预包装食品等副食品供应及配送,配送范围需覆盖两市整个行政辖区,年采购量约913万元(不包含不可预计部分)。现配送点位采购概况如下(测算):

总体量

拉萨市附近

点位占比

林芝市附近

点位占比

林芝市察隅县点位占总体量比重

林芝市察隅县点位占林芝市比重

913万元

60%

40%

8%

18%

注:任何其他单位进驻两市辖区内时,均可视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且中标供应商应当无条件响应。

拟遴选1家优质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执行同一价格。

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价款实行按月结算。所有点位每周副食品配送次数不少于3次。

(二)重点提示:

1.一旦发现预中标供应商在公司实力、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技术标准、项目业绩等方面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虚假声明承诺,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按虚假投标处理;

2.注意:投标供应商要对上述两市行政管辖范围有所了解,充分考虑配送距离等因素,中标后或实际开始供货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讲条件困难。两市范围内执行同一价格,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同一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非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供应商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

(七)2021年至今,被军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的供应商,或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招标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 申领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投资企业)且投标供应商的投资者及所有上级投资者(穿透到最终)中不得有任何外商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身份的相关证明及声明(非国有企业提供;国有企业提供其为国有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2021至今,未被军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未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招标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书面声明。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依据。

(三)申领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邮箱附件除报名PDF格式文件外,额外附word格式的发售登记表(内容与PDF版本一致,word版本不需签字盖章)。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3*****971@163.com">153*****971@163.com

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5*****13101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08*****3028

2.现场领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中心公园公园里1号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中心公园公园里1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证件资料不齐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中心公园公园里1号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方老师

办公电话: 0891-*******

移动电话: 181*****620

传 真: /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某单位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 系 人:谢老师、李老师

电 话:137*****144153*****971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老师

办公电话: 0891-*******

移动电话: 189*****965

提醒事项:根据上级要求,若代理机构存在私自设槛、拒接电话、故意刁难排挤有效报名供应商、违规接受供应商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发招标文件等情况,请向我部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反馈,我部会及时处理(反馈电话:方老师 181*****620、刘老师189*****965)。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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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副食品采购 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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