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三亚市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项目已由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三发改投[2016]56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亚市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项目(施工)

(2)工程规模:建设三亚市海虹路至新城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工程,在海虹路沿现状道路西敷设至海榆西线,后往南按规划椰林路线位布置接入现状贵都路污水主管,起点接压力管道,设置消能井。沿线布置DN1000污水主干管,主干管全长约1390米。

(3)建设地点:三亚市。

(4)工程招标控制价:********.89 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7)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3财务要求:近3年为良好状态(提供2013年-2015年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4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1 号开标室。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工 联 系 人:乔工

电 话:150*****348 电 话:135*****765

2016年 7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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