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职教中心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服务询价招标公告

万州职教中心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服务询价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项 目 号:ZBYH-2024-052

询价项目名称:万州职教中心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目 录

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

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



第一篇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委托,对所需“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

询价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00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三、询价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z.gov.cn)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9: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30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勤政楼五楼会议室。

(五)询价采购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2日9:30。

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z.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联 系 人: 李贤强

联系电话:136*****189

联系地址: 万州区灵龙路8号

代理机构: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莫潇涵

联系电话:173*****592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88号4至5层408、508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指导目标

发挥企业自身资源优势,聘请全国知名教学能力比赛评委级专家、国赛一等奖获奖选手,同时配备经验丰富的大赛拍摄团队、设计团队和后期制作团队,为教学团队提供更具针对性、实用性的备赛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帮助教学团队做好充分的备赛准备,打磨出更加优秀的参赛作品。在三教改革背景下,以赛促教,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指导对象

2组作品,语文、旅游组。

三、实施团队

为保证备赛工作顺利开展,设立备赛实施团队。

总负责人:1人 。

项目实施负责人:1人。

专家团队:省级/国家级评委专家2—3人。

技术团队:设计组、摄像组、后期组、文案组。

四、指导内容及方式

1.专家指导

按照指导阶段和作品专业不同,将分期分别聘请教学能力比赛评委级专家和专业课程专家进行全程指导,优质教学资源制作、精品在线课程、微课制作专家及资深编辑人员等构成专业指导团队,进行陪伴式作品打磨服务。

2.课堂实录视频拍摄与制作

拍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进行教学片段视频拍摄, 包括进行场景设计、教师和学生实录拍摄技巧等指导,确保视频符合比赛规范要求。通过后期制作、完成初片,教师进行审核,最终完成视频制作。

3.教学课件制作

根据每个作品的特色进行定制化设计,包括网评课堂实录视频课件、决赛实施报告汇报课件、决赛课堂教学展示课件、答辩课件。

4.逻辑图表设计与美化

教学实施报告中12 张图表的美化设计。通过和团队沟通,对老师的初稿进行优化。

五、整体服务策略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1项

一、服务内容

(一)指导对象

语文、旅游课程相关专业教师。

(二)专家指导

1.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1)培训内容

1)教师教学能力集体培训

2)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

3)教学内容设计思路

4)教学设计的主要环节

5)教学实施的设计、过程与保障

6)教学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7)教学反思与改进措施

(2)培训形式:线上+线下指导

2.教学团队打造和提升

(1)指导内容

1)专家到校指导:

① 对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进行初审意见反馈。

② 对课程体系进行规划教学设计,关键配套资源设计等内容修订提升。

2)专家远程指导:

① 研究课程资源开发规划设计。了解新要求、新方向。

② 针对专业方向的特色提炼,课程思政元素融入、信息化教学设计及关键点配套资源设计等内容进行深入沟通。

③ 对文案材料进行针对性点评。

④ 专业教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反复修改,提升完善打磨。

3)服务成果

① 人才培养方案,2个;

② 课程教学标准,2个;

③ 教学设计(教案),2套;

(2)培训形式:线上+线下

3.指导频次:预计指导50-60学时。

(三)成果物化

1.文案材料打磨精炼

(1)AI教学诊断,1份/组;

(2)实施报告图表优化,10—12张/组;

(3)教案图表优化,8—10张/组;

(4)文案材料排版,2套;

(5)录制课件优化,3—4个/组;

(6)视频素材剪辑处理,6—8个/组;

(7)二维动画制作,1—3个/组;

(8)课堂实录拍摄,7—10天/2组;

(9)教学展示片段课件优化,6—8个/组;

(10)实施报告课件优化,1个/组;

(11)答辩课件优化,1个/组;

(12)教学展示片段录制,2~3天/2组。

2.视频拍摄指导

(1)视频拍摄脚本打磨

场地布置、流程走位、拍摄器材选用、摄像机走位、重点环节抓取等。

(2)视频技术分析。

(3)视频剪辑、压缩。

3.教学片段视频拍摄

(1)完成7段完整课堂实录视频的拍摄,每段40—45分钟;4段课堂片段视频的拍摄,每段6—8分钟。拍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进行教学片段视频拍摄,包括进行场景设计、教师形象设计、教师和学生实录拍摄技巧等指导,确保视频符合比赛规范要求。

(2)通过片场管理人员、摄像师、灯光师和剪辑人员的配合,拍摄制作的课程资源符合省级精品在线课程技术要求。

4.教学片段视频中使用的PPT课件(教学片段课件)及二维动画、视频资源制作优化。作品的文案材料的排版与美化,包含:教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各1个。

(1)录课课件

使用PPT/希沃白板5软件设计录课课件,通过排版、配色和动画等技术手段,达到较好的录制效果。

(2)动画/视频

专业后期人员根据教师需求,制作用于视频录制的二维动画资源。

(3)排版

由专业的排版人员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进行排版。

二、技术要求

1.专家团队

(1)聘请知名课程专家和国家级、市级评委级专家到校及远程方式,指导完成课程体系重构、教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实施报告的撰写技巧、特色提炼,课程思政元素融入、信息化教学设计及关键点配套资源设计等内容。

(2)聘请国家级、市级评委级专家和行业专家到校及远程方式,按省级/国家级标准进行多次跟进指导:对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施报告的撰写技巧,特色提炼等进行一对一指导,对主体材料初稿进行提炼打磨文案材料的修订交流及审定。

(3)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不少于3人组成的指导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成员要求均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包含2名全国知名信息化专家。投标时提供专家简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课程资源开发规划设计。

(5)专家对课堂实录片段视频录制规划,对视频质量进行审核。

2.培训要求

(1)培训须具有特色,时间短但要求针对性、实用性强,避免空泛的理论培训。

(2)教师经培训后能将培训中学到先进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等运用于教学实际,全面提升教学能力。

3.项目服务经验

(1)供应商需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服务经验,投标时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服务案例(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

(2)供应商要熟悉职业教育,具备课程设计的能力,投标时提供已完成的一门课程设计方案及课程运行测评报告。

4.项目服务团队

供应商具备专业的大赛级技术服务团队,负责教学视频、课程资源的开发设计、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和后期制作、PPT课件美化、文案材料美化等技术服务。服务团队要求具备一定的一线教学经验和专业编辑能力,提供教师证及编辑证书复印件。

(1)项目负责人:要求安排1名项目经理统筹负责沟通对接和资源制作的管理工作,具备教学经验,具备同类项目实施和管理经验,对市赛标准和要求清晰,能够参与到本课程规划和设计中,能够为教师撰写脚本设计、梳理知识点梳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提供帮助。投标时提供个人简介、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课程编导:审读解读课程教学需求、课程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具备课程设计经验与能力,能够与任课教师沟通对接并提供专业化建议和解决方案,能够进行脚本的设计与策划。投标时提供专业编辑资格中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3)拍摄小组:负责现场的场景搭建、灯光布置,视频录制,音频录制,其他拍摄设备的准备、调试和维护。

(4)场务:现场记录,拍摄文件的收集、整理、备份、上传等,辅助教师准备衣着、仪容、随身设备等,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提供提词器解决方案。应能根据课程教学需求、实际场地条件等,搭建方便拍摄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幕环境、常亮灯光环境的创建。并在技术上实现声音、光线的不受干扰。

(5)后期剪辑:基于脚本、拍摄素材、音频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合成,片头片尾及其他特效的设计与制作。

(6)动画:绘制与制作动画,特效包装。

5.内容标准

(1)安排教学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视频拍摄脚本设计撰写指导。

(2)完成教学片段视频录制,制作达到省级/国家级标准。

(3)每段视频应分别完整、清晰地呈现课堂中内容相对独立完整、课程属性特质鲜明、反映团队成员教学风格的教学活动实况。

(4)实录视频中包含反映教师团队展现关键技术技能教学操作与示范的教学实况。

(5)采用MP4格式封装,文件大小、命名和格式符合省赛标准。

(6)视频录制场地为教室、实训室及外景实景地点。

(7)视频中出现的任何标示必须获得业主许可。

(8)录像设备:高清数字摄像机,录制视频宽高比16:9,帧率不低于50帧/秒。

(9)录音设备:专业电容麦克风,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28Kbps(恒定)、不低于双声道。教师、学生采用独立的麦克风设备用于收声。

6.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1)视频资源总体要求

①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②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④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总体要求

①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②电平指标:-2db~-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③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④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⑤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⑥必须做混音处理。

7.课程制作服务要求

(1)课堂实录视频制作含课程前期准备资源、策划、拍摄、后期制作、成品展示服务等。课程前期准备资源要求提供相关本专业的电子图书和视频资源供教师使用。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化教学拍摄标准及流程制作。

(3)课程制作团队完整负责课程拍摄排演工作以及后期制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适当调试视频效果),直至主讲教师审核通过。

(4)制作规范要求:拍摄设备必须具备可靠的拍摄清晰度、高感光质量,具备完善的补光质量。

(5)每个课堂实录视频后期制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具体时长及双方协商确定。

(6)课程内容的著作权为主讲人所拥有,未经主讲人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占有使用。

(7)1个课堂实录视频免费提供重拍、修改服务不少于2次。

六、资源团队

(一)专家团队

按照指导阶段、作品专业和团队备赛效果的不同等级,将分期分别聘请国家级、省市级教学能力比赛评委级专家、专业课程专家、往年国赛一等奖获奖选手进行全程指导,优质教学资源制作、精品在线课程、微课制作专家及资深编辑人员等构成专业指导团队,进行陪伴式作品优化服务。

(二)技术团队

企业要拥有专业的大赛技术服务团队,主要负责课堂展示视频、课程资源的视频拍摄和后期制作、PPT课件图表美化、文案材料美化等技术服务。

企业根据作品数量提供专业的大赛拍摄团队和技术团队,每个团队包含项目经理、创意编导、摄像总监、专业摄像师、摄像助理、灯光师、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且具备录制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丰富经验,及制作动画、PPT课件等课程资源相关经验。具体团队成员构成如下:

1、项目经理1人,主要负责项目全过程监督与管理,保持与团队、专家、拍摄团队、专业技术团队的沟通与协调。

2、创意编导,1—2人,与参赛团队充分沟通,负责现场拍摄、策划创意,包含收集PPT、视频资料、文档,进行资料整理,策划创意点。

3、摄像总监1人,负责拍摄场地及所需道具的规划,负责专业影视光设备的调试与使用。

4、专业摄像师,2—3人,负责视频拍摄。

5、摄像助理,1—2人,进行拍摄前的白平衡调试、机位摆放、音频设备的测试。

6、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4—5人,负责课程所涉及动画设计、创意制作、视频处理。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按合同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技术指导费、拍摄费、材料费、道具费、培训费、交通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处理措施费、劳务费、其他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成交人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本单位合法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直至成交人提供发票为止。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培训

供应商根据服务要求所规定的内容开展培训工作。

六、其他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

保证金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1719389283036.jp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1719389282675.jpg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1719389282681.jpg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3

响应文件内容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询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三、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单位名称及地址,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做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z.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于开标前一天12:00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三)投诉

  1. 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招投协〔2015〕11号文计取。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

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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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询价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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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万州区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本项目于 年 月 日交易成功,经采购方和成交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验收方式:


三、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四、交货方式:


五、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

六、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八、其他约定事项:

?询价通知书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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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服务方案

(三)其他服务资料(格式自拟)

三、商务文件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拟)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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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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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 元 )

合计

( 元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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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书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服务方案


(三)其他服务资料(格式自拟)


三、商务文件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拟)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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