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基坑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基坑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基坑工程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5〕79号 批准,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基坑工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基坑工程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武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建设项目位于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0号,总用地面积16051㎡,拟建设项目包括四层地下室、三层商业裙楼和三栋塔楼,其中A塔楼33F(149.8米)、B塔楼21F(99.8米)、C塔楼9F(49.8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万㎡,其中地下室面积约4万㎡,地下室深度约19米。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基坑工程监测(包括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②支护结构沉降监测;③基坑周边建筑物、地面沉降、地下管线监测的沉降监测;④倾斜监测;⑤地下水位监测;⑥支撑内力监测)工作以及编制监测方案报政府质监部门审批,按质监部门批复的方案实施监测并出具报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监测服务清单(详见附件二)、招标图纸及相关文件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中标单位须将相关的监测信息接入地铁公司应急平台。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地铁13号线及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六、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监测检务项目完成(基坑监测服务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基坑回填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七、招标控制价:93.93万元;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7月20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7月2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②支护结构沉降监测;③基坑周边建筑物、地面沉降、地下管线监测的沉降监测;④倾斜监测;⑤地下水位监测;⑥支撑内力监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地址: 广州市沿江东路408号。 。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附件二:
监测服务清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 数量
备注
1
测点埋设费用
基准点埋设
点
3
2
立柱沉降监测
点
10
3
支撑轴力监测
点
30
4
地下水位
点
4
5
冠梁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
点
15
6
连续墙测斜
点
15
7
周边建筑物、管线、地面沉降
点
11
8
监测费用
基准网监测
点.次
15
9
立柱沉降监测
点.次
1519
10
支撑轴力监测
点.次
2766
11
地下水位
点.次
582
12
冠梁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
点.次
2194
13
连续墙测斜
点.次
2194
14
周边建筑物、管线、地面沉降
点.次
1654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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