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港务区物流中心(B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际港务区物流中心(B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国际港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国际港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兰州市西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发【2016】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投标申请。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州国际港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
3、工程总投资:18.39553亿元
4、工 期:一、二、三标段:计划2016年8月15日开工,2017年8月15日竣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四标段:计划2016年8月15日开工,2016年11月23日竣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6、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6.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6.2、建设规模:一标段:保税物流中心一区、二区。其中一区包含综合服务楼22097.2平方米,海关查验用房5728.3平方米,快件中心3910.7平方米,主卡口一座、副卡口一座。二区包含贵品仓库7898.9平方米,标准仓库31467.4平方米。
二标段:保税物流中心三区、四区。其中三区包含清真品库9833.1平方米,冷库14405.1平方米,恒温恒湿库14405.1平方米;四区包含1#堆场,占地面积16600.0平方米。
三标段:保税物流中心五区、六区。其中五区包含电商食品库23576.4平方米,电商日化品库23573.4平方米;六区包含标准仓库38053.4平方米。
四标段:环一路(巡逻道)、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纵一路道路工程及配套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总长度约为3716.8米,总面积约为61188.0平方米。
7、招标范围:
7.1、包括本项目勘察部分(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设计部分(初设、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施工部分、试运行部分(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7.2、本工程包含各类保税和监管仓库、综合服务大楼、智能化卡口等海关监管设施;一期工程区内所有的市政道路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等。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甘肃省、兰州市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等标准和规范,最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9、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全过程不做任何工程签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三标段
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内(2011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同规模工程的施工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1.5、设计总负责人(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2011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同规模工程的设计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四标段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内(2011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同规模工程的施工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2.5、设计总负责人(总设计师)须具有道路桥梁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2011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同规模工程的设计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各标段施工单位拟派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各标段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各标段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执行,安全员不少于3人,配备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资料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材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一年(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纳原件),中标后不得更换。
6、各标段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办理,设计企业在中标后办理)
四、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各自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zggzyjy.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并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6年8月3日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 “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4、自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二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国际港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96号
联系人:岳宝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力行新村5号1单元22层2208室
联系人:张婷婷
电 话:189*****012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标签: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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