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GP/2024/J0014
省网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万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三个院区消杀服务。
2、包组划分及预算:20万元,共一个包组。
(二、)服务内容
(A)消杀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院消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总院区院内全部建筑、院区外环境及其他附属区域;东院区院内全部建筑、院区外环境;西院区院内全部建筑、院区外环境。
(B)消杀服务防治对象:
蚊、蝇、鼠、蟑螂为主的害虫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消杀范围区域及频次
序号 | 区域 | 频次 |
1 | 各院区门诊楼内所有科室 | 1次/周 |
2 | 各院区病房所有病室 | 1次/周 |
3 | 各院区行政办公区域 | 1次/周 |
4 | 各院区后勤保障设备设施区域 | 1次/周 |
5 | 各院区食堂区域 | 1次/天 |
6 | 各院区污水处理站区域 | 1次/天 |
7 | 各院区医疗废物暂存处区域 | 1次/天 |
8 | 各院区生活垃圾存放点及垃圾站 | 1次/天 |
9 | 各院区外环境及地上停车区 | 1次/周 |
10 | 各院区地下停车场区域 | 1次/天 |
11 | 各院区下水道、化粪池周边 | 1次/天 |
12 | 总院区其它区域 | 1次/周 |
2、消杀用药指导目录
药品名称 | 有效成分 | 剂型 | 防控对象 | 适用范围 | 使用器械 | 毒性 |
杀蟑胶饵 | 氟虫氰 | 饵剂(针剂、方便贴) | 蟑螂 | 室内灭蟑,点施 | 直接使用 | 低毒 |
氯氟醚.顺式氯氰菊酯 | 氯氟醚+顺式氯氰菊酯 | 可湿性粉剂 | 蚊、蝇、蟑螂 | 室内外灭蚊、蝇、蟑螂 | 背负式喷雾器 | 低毒 |
氯氟醚.氯菊酯 | 氯氟醚+氯菊酯 | 水乳剂 | 蚊 | 室内灭蚊子 | 超低容量喷雾器 | 低毒 |
高氯.毒死蜱 | 高效氯氰菊酯+毒死蜱 | 乳油 | 蚊、蝇 | 室外灭蚊、蝇 | 背负式喷雾器 | 低毒 |
注:投标人消杀用药的药品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中标人须提供药品制造商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药品制造商单位公章)及该项目使用药品生产厂家本批次药品质量保证函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合格后药品方可用于本项目消杀,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本项目消杀用药严禁使用敌敌畏及对人体有害药物。
3、应具备的主要设备器械、工具及材料要求:
设备、工具或材料名称 | 最低配置数量 | 作用方式 | 使用区域 |
充电背负式喷雾器 | 6台 | 空间及滞留消杀 | 外环境 |
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 3台 | 喷洒消杀 | 几乎所有区域 |
粘鼠板(屋) | 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配置,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粘捕 | 所有区域 |
鼠夹、鼠笼 | 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配置,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抓捕 | 所有区域 |
鼠饵站 | 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配置,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投诱饵 | 外环境 |
各种捕捉笼 | 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配置,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诱捕 | 所有区域 |
蟑螂屋 | 根据实际情况足量配置,需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诱捕 | 内环境 |
(四、)消杀防治时间
1、全年蚊蝇、老鼠、蟑螂消杀工作。
2、全年对所有辖区进行灭鼠。
3、全年对毒饵站定时投放毒饵含整理毒饵站、布药等)
4、全年对所有辖区进行灭蟑,每季度不低于一次。
注:1、按计划服务进行消杀后,并随时接科室服务报告电话,按约定时间提供消杀服务。
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急需消杀时,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消杀。
(五、)消杀防治标准
1、消杀防控要求不低于国家爱卫会(1997)第5号除‘四害’标准及济宁市任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济爱卫办发〔2020〕1号标准及要求。
2、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3、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
4、居住区标准:居住区应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3%,鼠迹不超过5处。居住区应及时排除积水,对消防缸(池)、下水道应采取防护、消杀措施,预防蚊幼孳生,蚊幼和蛹的检出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其它标准:走廊、电梯间、公共区、卫生间等蚊蝇只数不超过5%。
6、蚊防控标准:积水中三龄幼虫或蛹的检出阳性不超过3%。
7、蝇防控标准:蝇类滋生地三龄幼虫或蛹的检出不超过3%。
8、害虫防控标准:室内外有害虫成虫或幼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
(六、)其它要求
1、院方指定专人负责督导消杀工作,如入室进行消杀、检测等工作情况,督促执行合同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书面通知整改并予以相应经济扣除。
2、乙方严格执行济宁市政府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市、区、街道办(镇)爱卫办监督检查。
3、乙方应建立规章制度,做好检查、处理、监测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4、乙方工作人员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方的管理。
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根据医院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上岗,按医院作息要求考勤打卡,文明作业。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奖惩。并书面资料备案。
7、与各科室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消杀记录,整理好材料入档。
8、为满足院方管理和质量要求,总院区每日工作人员不低于4名(含夜间1人值班),东院区每日工作人员不低于4名(含夜间1人值班),西院区每日工作人员不低于3名(含夜间1人值班),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各项,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9、乙方工作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发生一切相关安全措施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对甲方人员财产及第三方造成的伤害由乙方承担,涉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法律责任。
11、各院区毒饵站定时投饵,并负责毒饵站的维护及补缺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12、防治实施完毕后,由当地市疾控中心进行监测,并提供出俱市疾控中心监测的书面报告,(市疾控部门监测报告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主动配合医院‘迎检迎查’、‘创城’等应急突发事件,增加消杀频次,加派消杀人员,如有需要,在非消杀防控时间需配合院方做好消杀防控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14、使用国家标准药品和器械,春秋两季灭鼠投放毒饵要及时补充,保证毒饵足量。
15、每个院区设置的工作人员年龄不得大于55周岁,需经院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工作时间参照医院工作时间执行;
16、乙方值班电话应保持 24 小时畅通,若未及时接听,影响正常工作的;
17、如接到科室工作人员、病陪人投诉或医院回访反馈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18、未按照消杀范围区域及频次进行作业的,每个点/处;
19、对违反以上条款及影响医院形象的院方可对乙方予以不低于500元/次的经济服务费扣除。
20、院科级领导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消杀工作存在相关问题的,可对乙方进行500-5000元服务费扣除。
(七、)报价及付款方式
(A)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包含人工费、药品费、工器具费、利润、税金、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B)付款方式:
每月经主管部门考核后(乙方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由主管科室监督),按照甲方财务流程结算。次月付上月服务费,按月付款,每月开具国家正规发票。若乙方出具虚假发票,一切法律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C)服务期:一年
(八、)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后勤维修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4、投标方所提供人员必须符合甲方的用工要求。包括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工种技术等。一旦任用,投标方不得随意调换人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5、投标方人员所用工具材料由乙方提供,浪费造成返工部分,用料由投标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置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的人员应身体健康、诚实勤劳、有责任心。
3、乙方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标准进行工作,确保质量及安全。
4、乙方人员应爱惜甲方提供的各种作业工具。
5、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6、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特殊时期的大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标准做好工作。
7、乙方负责对所有人员的全面管理工作,并承担人员的劳动用工及安全责任。
8、甲方在工作集中时,投标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机动人员来帮助甲方解决实际困难,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其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或进入与其维修及负责作业无关的区域。
10、乙方应遵守医院各项制度及规定,服从院方管理人员管理。制定管理规定、人员岗位职责与应急预案,加强管理与岗位培训。
11、本项目如发现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立刻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信誉企业黑名单。
(十、)工作时间:
夏季 正常班6:00——14:00
小夜班14:00——22:00
冬季 正常班7:00——15:00
小夜班15:00——22:00
注:周六、周日与节假日正常上班。保障人员编制满员,在岗在位,不得因其他地方有消杀任务离岗。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投标方不能提供相应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工作,甲方有权安排外包单位处理,费用从当年未支付合同款中扣除。
2、投标方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及工作安排。不服从或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甲方有权对投标方人员进行处理、辞退,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无故更换项目成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如需更换项目成员,需向甲方提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同等岗位成员,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项目成员有权扣除当月应付款的10%并责令乙方改正,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4、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不遵守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引起纠纷或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双方一致同意就本协议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约定的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5.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中国(山东济宁)”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27日8:00至2024年7月1日17:00。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下载;
售价:0元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电话0537-*******。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7月2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7月2日09:30(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时间:2024年7月2日09点30分——09点50分(解密截止时间)
操作: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3、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评审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
联系方式:姜蒙 0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蒙 0537-*******
标签: 消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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