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净化区域净化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净化区域净化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净化区域净化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科一病区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递交参选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净化区域净化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服务有效期:1年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采购需求: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本部、首都国际机场院区、北方院区的净化手术室、病房、实验室等区域,进行截面风速、换气次数、静压差、洁净度、噪声、照度、温度、相对湿度、新风量、排风量检测。预计检测区域如下,以实际发生为准进行结算:
所属院区 | 净化区域 | 手术间数量 | 高效送风口数量 |
本部院区 | 外科二病区5层骨髓病房 | 6 | 0 |
内科二病区1层导管室 | 2 | 0 | |
美容中心2层手术室 | 4 | 0 | |
五官科楼4-5层手术室 | 7 | 0 | |
门诊楼8层生殖实验室 | 2 | 40 | |
感染疾病科2层手术室 | 1 | 3 | |
健康楼2层GMP实验室 | 0 | 65 | |
药剂楼3层配置中心 | 0 | 16 | |
北方院区 | 病房楼2层手术室 | 4 | 22 |
病房楼4层手术室 | 10 | 46 | |
首都国际机场院区 | 1号楼5层手术室 | 6 | 24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CMA和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项目需求文件
时间:2024年 6月26日 至 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科一病区
方式:
1、 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需携带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业绩清单及简要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4、 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第5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内科一病区
五、联系方式
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
注: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本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标签: 净化区域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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