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品牌及业务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品牌及业务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品牌及业务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品牌及业务宣传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比选的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报名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品牌及业务宣传项目

1.2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为29万元,55元/块/周(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按季度据实结算)

1.3最高限价:服务期内累计结算不超过29万元,最高限价为50元/块/周。投标单位需报单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定单价,否则视为废标。

1.4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广告媒体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电梯广告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6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9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7.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8.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邮箱中获取

方式: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个文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19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或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注:1.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签字并加盖鲜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致电确认,联系电话:156*****560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的word版、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08日10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开标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            

联系方式:夏新星;156*****560


标签: 邮政品牌及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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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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