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财政预算能保证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财政预算能保证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财政预算能保证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财政预算能保证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在财政预算能保证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2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采购包4: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采购包5: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按时签到并解密投标文件;2.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12-*******;3.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39*****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5号

联系方式:夏老师 189*****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89*****265

四川一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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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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