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汛期排洪设施疏通维修及零星抢险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汛期排洪设施疏通维修及零星抢险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园区管委会拟开展2024年汛期排洪设施疏通维修及零星抢险工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 17时00 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费,获得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获取地点: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本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于2024年7月8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采取密封方式递交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其他详见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2-*******
附件: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人 | 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汛期排洪设施疏通维修及零星抢险服务 |
4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完成2024年汛期园区范围内排洪设施疏通维修及零星抢险等工作,对每次实施的工程量进行核算计价,待汛期结束后再进行统一结算的方式开展。 |
5 | 磋商文件编制及获取 | 磋商文件由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即报名时)需提供: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资质证明;3、承诺函(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采购预算 | 暂定5.6万元,最终以财政预算为准。 |
7 | 最高限价 | 单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费率为最高限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9 | 评审方法 | 采购单位组建磋商小组,召开磋商会确定供应商。 |
10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1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2 | 磋商时间 | 2024年7月8日,上午10:00。 |
13 | 磋商地点 | 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
14 | 报价要求 |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固定下浮比例最多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15 |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梁坪园 服务时间:甲方通知汛期结束时止。 |
16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17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施工劳务资质,并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8 |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标注: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包号(如有)。正本装订一份。报价函及其他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盖单位鲜章。 |
19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0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1 | 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 |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2-******* |
2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磋商会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领取成交通知书。 |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