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第三方普查保障服务的公告
关于遴选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第三方普查保障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引领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第三方普查保障服务。
二、项目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
三、项目任务
根据国办和省政府监测要求,对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委托监测服务,服务依据参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中的监测要求,经过监测与修复后,需达到的目标是:杜绝否决项的出现,减少普查扣分项,使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国办和省政府抽查中达标合格,全面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质量。
具体监测服务内容如下所列:
1.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监测服务
备注:以上内容需完全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行,每季度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以Word电子版格式提交给我方。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五、参选方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选方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参选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参选方须提供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遴选确认时间。参选方应将《确认参与遴选的函》(见附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于2024年6月28日17:00前递交至徐州市城市管理局E510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服务商需在比选当日提交本次比选的参选文件。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选方式
具体评审,由比选人组建的比选机构根据比选评分标准,以分数高低排定名次,分数最高者为中选服务商。分数相同的,报价低者为中选服务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分数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八、其他要求
(一)所有遴选材料均须遴选单位加盖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二)所需遴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共计伍份。统一装订,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遴选单位名称(应写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九、公示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将通过徐州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将遴选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附件:确认参与遴选的函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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