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并在检查中予以配合。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 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2024

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一业一查”

双随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双随机办〔2024〕2号)、《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双随机办〔2024〕6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强化监督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通辽市决策部署,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本模式,统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监管”,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抽查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次跨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

四、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4年度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中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受检项目。

五、抽查内容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招标人是否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审批。

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负责检查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

六、抽查部门

发起部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合部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七、抽查方式

  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以实地检查和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抽查。

八、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

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工程建设领域“一业一查”双随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xls


标签: 技术开发 实施方案 双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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