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济南槐苑宾馆债权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济南槐苑宾馆债权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济南槐苑宾馆

所在地:济南市槐荫区

债权总额:人民币810.07万元

债权整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济南槐苑宾馆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5月31日,累计债权总额 810.07万元,其中本金:182万元,利息628.07万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债务企业所在地:济南市槐荫区。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济南槐苑宾馆,成立于1995年6月21日,系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开办的国有企业,住所地为济南市槐荫区槐荫公园内,注册资本3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桂英,经营范围:销售餐具、餐巾。目前济南槐苑宾馆已注销。

二、担保情况

借款人以济南槐苑宾馆2号楼、4号楼共计2324.62平米房产抵押,2000年12月11日在槐荫区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因该房产未在济南槐苑宾馆名下,法院已判决抵押权灭失。

三、诉讼情况

2005年5月我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7月17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以(2005)济民四初字第177号判决书,目前该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确权,债权清晰,无争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整包、组包或单户处置均可。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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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处置 宾馆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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