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7月11日9:00在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208号)公开举行“戴明珠、戴惠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一案的听证。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标签: 行政处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