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和处置的公告

关于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和处置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工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2〕28号)等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申请、逐级审核,现对校属各单位申报处置资产进行公开调剂和处置,清单见附表1。

1、校内公开调剂: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有一套投影仪设备(含吊架和200寸幕布)可用于调剂(见附件2),另外本次资产处置如各单位有使用需要,请填写《湖南工学院资产调剂申请表》,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

2、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根据校内各单位申报,现有两批设备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包1为:电脑、空调、交换机、语音设备、实验仪器等;包2为:电脑、空调、投影仪、LED屏、课桌椅等(见附件3),欢迎有相关资产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咨询及报名参与处置,报名需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报名时间、联系情况及要求如下:

咨询电话:0734-*******

处置公示期:2024年6月26日-30日

现场勘验(查看):2024年7月1日 上午9:30-11:30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日 教学大楼716

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 上午9:30

处置方式:竞价高者获得处置权

处置要求:报名时需缴纳竞价押金每包1万元(竞价失败者押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需先缴纳货款,并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置资产搬离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对资产另行处置。

附件1:报废物资清单.xlsx

附件2:拟调剂资产简照

附件3:拟处置资产简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

附件2:拟调剂资产简照


附件3:拟处置资产简照

包1:

包2:

标签: 处置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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