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试验仪器及装置/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采购单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7: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3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
采购单位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明毅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先生0898-********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doc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YZX2024-046

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因工作需要,采购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一台。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采购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

方式: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 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逾期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2、磋商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时间。

4、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        

联系方式:杨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明毅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            

联系方式:林先生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海口市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602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携式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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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毅咨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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