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质量监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质量监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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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固体
蛋氨酸项目质量监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PM 编号:P20230816-20-24-0130 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478
1.项目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
质量监督,采购人为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
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
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区。
2.3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监督机
构在工程开工前 2 周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范围:对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15 万吨/年固体蛋氨
酸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服务,需向电力工程等其他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政府建设质量
监督机构申报的工程除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石油
化 工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规 范 》 (SH/T3500-2016) 、《 化 学 工 业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规 范 》
(HG/T20276-201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具工程质
量监督报告,提供质量监督存档资料等,具体监督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监督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为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委托的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人机
构;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督组长)须具有:应具有相应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工
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石
油工程质量监督或项目质量管理或项目监理工作 10 年以上的经历,且具有至少一项质量监
督范围内工程造价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化工石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或项目建设质量管
理或项目监理的负责人经验。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督组长的身份证、个人简历表、学历证书、职
称证书、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章页、委托范围、投资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投资额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除了合同外,还需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5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
完工日期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 1 项质量监督范围内工程造价 10 亿元及以上(以委托合同
(协议)或建设单位证明为准)且已交工/竣工验收的化工石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委托范围页、合
同签章页、投资额等)复印件;②相应业绩交工/竣工验收证书/建设单位证明完工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如无法体现投资额,除上述证明材料外,
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6 供应商须取得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入网供应商资格并在中国化工集团项目管理信息系
统报名成功有效,报名网址为 http://pm.chemchina.com;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2 日;
4.2 请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支
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 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
4.3 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有关该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有效的)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人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督组长)要求,详见本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4 规定;
6.5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详见本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5 规定;
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所有供应商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
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响应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
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整个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
为,采购人将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磋商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化
工集团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pm.chemchina.com)上发布。
8.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采购
人和供应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供应商
若发现采购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xiongxiong@adisseo.com
举报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区
代理机构举报电话:010-8392326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蓝星安迪苏动物营养科技(泉
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区
联系人:巩永春
电话:13839309269
电子邮箱:yongchun.gong-ext@adisseo.com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

心 B 座 1901
联 系 人:王平安、徐安祥

电子邮箱:wangpingan01@sinochem.com
话:15961324322、15151264120

标签: 固体蛋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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